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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10002010/2023-150301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黄岩烟草专卖局 成文日期: 2023-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黄岩区烟草专卖局政务公开舆情应对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 2023- 09- 01 11:43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顺应互联网快速发展要求的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加强重大舆情回应督办工作,提高政务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明确政务舆情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对的组织机构和程序,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更好地保障舆情工作开展,成立区烟草专卖局政务舆情应对工作专班。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政务舆情应对工作专班负责与宣传部门及媒体的协调联系,收集、跟踪政务舆情,及时向上级领导、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各科室负责提供情况材料并进行核实、分析。 

二、重要政务舆情的界定标准

涉及区烟草专卖局各项工作的政务舆情,根据其性质、规模、发布平台级别和影响力,分为一般舆情和重要舆情。重要政务舆情主要指:一是中央媒体或中央驻疆媒体报道的敏感政务事件;二是省市电视或网络媒体报道引起较大反响的敏感政务事件;三是纸质媒体头版或其它版面刊发的敏感政务事件;四是领导信箱集中反映的热点事件等。 

三、工作原则

(一)快速及时原则。对重要政务舆情,要第一时间上报并持续跟踪。且在当天采取处置措施并积极应对,迅速掌握话语主导权,及时消除政务舆情的负面影响,防止事态扩大。

(二)实事求是原则。在处理重要政务舆情时,应及时将事件的客观真相公布于众,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误会、不满和质疑。 

(三)统一发布原则。在对外信息发布中,要做到统一口径,权威发布、早讲事实,避免多个出口、说法不一、自相矛盾,造成不良后果。

(四)各司其职原则。重要政务舆情处置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指导和组织涉事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政务事件,同时启动信息报送、口径拟定、信息发布等措施,确保事件处置和舆情应对同步进行。如政务舆情涉及多位领导分管工作,由分管领导共商应对措施或由领导委托一名分管领导牵头处置。办公室负责各部门重要政务舆情的协调处理和定期通报工作。

四、舆情处置机制

(一)发现机制。一是政务舆情应对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对每天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舆情的收集、整理、分类登记并报局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汇总各类新闻媒体报道的重要政务舆情,分别报送主要领导、分管政务舆情的领导及涉事部门。普通政务舆情一周一报告,重要政务舆情即时呈报相关领导。二是外部转来政务舆情,要及时转分管领导及涉事部门,分管领导及涉事部门要第一时间调查处理,掌握事件发展态势,第一时间发声。 

(二)研判机制。各科室要增强政务舆情处置工作的政治敏感性,及时掌握重要政务舆情,科学研判舆情发展态势,及时上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统筹涉事部门及政务舆情应对工作专班,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做好媒体采访的服务工作和网上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化解舆情引起的矛盾,从源头上遏制不良事态发展。 

(三)处置机制。政务舆情应对工作专班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在接到重要政务舆情报告后,须第一时间上报政务舆情处置分管领导,政务舆情处置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作出应对处置,并于当天进行回应。相关涉事部门接到舆情后要立即对舆情反映事项进行深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事实真相、处置意见等形成书面材料报政务舆情应对工作专班,由政务舆情应对工作专班综合报主要领导同意,再由政务舆情应对工作专班统一向媒体发布。政务舆情应对工作专班要密切关注舆情发展态势,积极与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沟通,主动与重要新闻媒体协调,充分利用新闻通气会、访谈、接受采访、发表文章等方式,及时发布信息、引导舆论,掌握重要政务舆情处置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四)反馈机制。相关涉事部门要将重要政务舆情的处置情况于当日报政务舆情应对工作专班和分管领导,负责重要政务舆情处置的分管领导要将处置情况于当天向主要领导汇报。 

(五)上报机制。对需要上报上级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由政务舆情应对工作专班形成报告报请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后,于当日上报。 

(六)问责机制。在处置政务舆情过程中,对因知情不报、虚报瞒报、拖延推诿、处置不力而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经办人,要对其进行约谈和问责,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重要政务舆情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坚持每日必看报、看网、看新闻,实时掌握政务舆情动态,发现重要政务舆情及时上报。 

(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新闻舆情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沟通,及时了解舆情导向的最新动态,学习、提高舆情回应的科学方法。同时,各科室负责人、舆情信息员及时关注相关工作群信息,便于沟通协调。

(三)加强督查指导。要加强对本级门户政府网站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将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相关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加强对政务舆情管理工作的经验总结,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新闻媒体等平台做好舆情发布、监测分析、舆情引导工作,构建政务舆情处置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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