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2331003E96936103G/2025-05175 发布机构: 区府办
生成日期:2025-07-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7-21 11:03   来源: 其他 字体:[ ]

黄岩区民政局关于《黄岩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

随着黄岩区老龄化趋势日益显著,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出多元化、高品质的特点。为切实提高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黄岩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广泛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并结合黄岩区实际情况,经过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本实施意见。

三、文件出台意义

该政策旨在通过强化全方位监管,促进养老服务机构诚信规范运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准,为老年人打造更安全、更优质、更便捷的养老服务环境。

四、适用对象和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黄岩区内所有养老服务机构,主要服务对象包括老年人及其家属、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政府监管单位及相关主体。

五、内容解读

《黄岩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实施意见》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监管原则,第二部分为明确监管重点,第三部分为创新监管方式,第四部分为落实监管职责。

(一)监管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原则:坚持法律框架内的监管,明确各级责任,确保监管行为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

科学高效监管原则:构建以信用为基础,重点领域加强,随机抽查与信息公开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强化事中与事后的监管力度。

公正透明监管原则:确保所有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公开监管流程、标准与结果,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

协同共治监管原则:促进部门间资源共享与信息交流,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构建协同监管机制,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

(二)重点监管领域

备案与信用管理:推行养老机构备案时的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对违规者实施相应处罚。

质量与安全监管:聚焦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及医疗卫生等方面,建立隐患排查、整改与责任追究机制,推动机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

运营秩序规范:引导机构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明确服务标准与流程,加强资料保管,严禁非养老服务活动,打击欺诈行为,并强化用地与设施监管。

从业人员管理:联合人社部门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与技能认证,防止乱培训、滥发证,严厉打击虐老行为,实施行业禁入。

资金安全监管: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合法合规使用,打击非法集资,保障资金安全。

(三)创新监管手段

常态化监管机制:实施定期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确保机构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随机选择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抽查结果公开,增强监管公正性与透明度。

信用监管体系:建立机构与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如公开曝光、限制政府采购参与等。

信息化监管平台:利用“浙里康养”平台,实时监控服务过程与评价,通过数据分析预警潜在风险。

服务质量动态监测:定期评估机构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采用多种方式监测日常运作,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与奖励、补贴政策挂钩。

社会监督与第三方评估: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设立投诉渠道,定期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与审计,提升监管公信力。

(四)部门职责划分

区民政局:作为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监管,包括备案、巡查、投诉处理与执法检查。

区发改局:管理项目资金,评估普惠性养老项目。

黄岩公安分局:打击扰乱秩序、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加强人口信息管理。

区财政局:监督资金使用与政府购买服务。

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监管规划用地。

区住建局:监督工程建设质量与标准执行。

区卫健局:审批医疗机构,监督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价格违法,推动标准化,管理营利性机构,监督特种设备与食品安全。

六、关键词解读

养老服务机构是指依法登记、为老年人提供集中住宿、照料护理服务的机构,包含养老机构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七、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长期执行,若中央、省、市出台新的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八、解读机关及解读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台州市黄岩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解读联系电话:0576-8412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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