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2331003E96936103G/2025-01544 | 发布机构: 黄岩区府办 |
生成日期:2025-02-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政策解读】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岩区引领智能建造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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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关于黄岩区引领智能建造产业发展政策》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随着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建筑业面临着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为积极响应国家智能建造发展战略以及台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要求,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建筑企业的竞争力,根据上级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黄岩区引领智能建造产业发展政策》。 二、政策目标 该政策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落实国家战略,响应台州市试点城市要求,加快黄岩区智能建造示范进程,引进和培育相关产业,推动智能建造产业在黄岩区落地生根、蓬勃发展,为建筑业的智能化转型升级注入强劲动力。 三、政策对象 涵盖黄岩区各类涉及智能建造的项目、企业,包括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等。 四、政策内容解读 1.项目应用:不同项目类型分阶段、分规模应用智能建造技术,重视 BIM 应用和示范项目建设,通过奖励和招投标引导推动。 2.企业发展:从创新和科技两方面助力企业提升竞争力,给予不同层级评定的企业资金奖励。 3.产业集群:在用地、产业引进和企业成长方面给予支持,保障产业空间,促进协同发展。 4.产品提升:围绕设备更新、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和示范引领等环节,推动智能建造产品优化,加强产业工人培养。 五、关键词解读 BIM全过程应用:要求在设计、施工、运维等全生命周期使用BIM技术,实现多专业协同设计,避免二次拆分。 链主企业:主导产业链发展的核心企业,通过外包、合作等方式招引上下游配套企业,给予协同投资支持。 单项冠军企业: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领域,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前三的企业。 六、奖励规则 同一对象同一成果不重复奖励,专项资金统一发放,政策试行一年,解释权归黄岩区人民政府。 七、注意事项 本政策自发布日期当日起生效,本政策试行一年。有效期自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1日。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台州市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科 解读人:阮康力 联系电话:0576-84273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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