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1003002677103P/2023-125248 发布机构: 黄岩区府办
生成日期:2023-05-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字解读】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23年度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06 16:03   来源: 区府办 字体:[ ]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及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确保粮食增产保供,实现粮食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黄岩本地实际,制定了《关于抓好2023年度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

二、政策目标

该政策旨在通过一系列粮油生产扶持措施,优化资源配置,创新生产经营方式,提高粮油生产能力和水平,构建更加稳固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守牢粮食安全底线,保障我区粮食稳产保供。

三、政策出台的依据

2023年1月2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年3月30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引发了《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种发〔2023〕5号)。2023年5月19日,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印发了《台州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关于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台农〔2023〕24 号)。

四、哪些对象可以享受政策

1. 全年粮食复种面积30亩以上的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

2. 利用冬闲水田、旱地和园地种植油菜30亩(含)以上且收获油菜籽的生产经营主体。

3. 山区梯田应用轻简化抛栽技术种植水稻的散户。

4. 为分散农户开展统一育供秧服务200亩(含)以上和全程统防统治服务粮食作物200亩(含)以上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主体。

5. 在区内应用水稻机械化栽植和油菜机收的生产主体(或农户)。

6. 日加工能力在10吨以上的粮食加工企业或粮食专业合作社。

7. 小麦、水稻、油菜等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者。

8. 首次整村流转或连片面积100亩(含)以上、承包期在5年以上用于种粮油的村(居、社区)。

9. 稻麦绿色高产高效示范方(高产田)创建主体。

10. 获省、市“好稻米”称号的水稻种植主体。

11. 百亩油菜、向日葵基地主办方。

五、政策在粮油生产上有哪些扶持措施?

1、规模种粮补贴:对早晚稻连作的,早稻每亩补贴380元,连作晚稻每亩补贴400元,麦-稻-稻连作的小麦每亩补贴300元;春粮(含大小麦、马铃薯、蚕豌豆)与单季晚稻或旱粮连作的,按其实际复种面积每亩补贴300元;粮经轮作的,按粮食作物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300元;全年仅种植一季粮食作物的,按其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200元;在果园、幼疏林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30亩以上且套种比例达50%以上的规模化主体给予每亩200元补贴。

2、规模种油补贴:油稻(旱粮)连作的,按其实际种植面积油菜每亩补贴280元、连作晚稻(旱粮)每亩补贴300元;对单种一季油菜的,按其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50元。

3、轻简化抛栽:按山区梯田应用轻简化抛栽技术种植水稻面积每亩补贴100元。

4、社会化服务:按水稻统一育供秧和全程统防统治服务面积给予每亩补贴150元;按照区内开展无人机植保服务面积给予每亩次2元补助,最高补助20万元。

5、机械作业:按区内应用水稻机械化栽植和油菜机收作业面积给予每亩补贴100元。 

6、粮食订单收购、奖励:执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早稻全覆盖,小麦和晚稻保底收购,按省级储备粮订单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7、粮食加工能力建设:对日加工能力在10吨-30吨(不含30吨)每年给予3000元补助;日加工能力30吨-100吨(不含100吨)的,每年给予5000元补助;日加工能力在100吨及以上的,每年给予20000元补助。

8、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按3%的贴息率且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70%(两者取低值)给予贷款贴息,逾期贷款不予贴息。

9、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根据当年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兑现。

10、土地流转:一次性给予200 元/亩奖励。

11、稻麦绿色高产高效示范方(高产田)奖励:评选出的水稻绿色(优质)高产高效优秀示范方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于创造我区水稻高产水平记录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

12、“好稻米”称号奖励:省“好稻米”称号奖励2万元,市“好稻米”称号奖励1万元。

13、百亩油菜、向日葵基地奖励:视种植规模和促进当地生态共富效应给予办方1-3万元的奖励。

六、政策出台有什么意义?

《关于抓好2023年度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出台,为黄岩区粮油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七、 其他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黄岩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何杰

联系电话:0576-84129571

附件:2023年黄岩区粮油生产扶持政策明白纸

附件

2023年黄岩区粮油生产扶持政策明白纸

补贴项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规模种粮补贴

全年粮食复种面积3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

早晚稻连作的,早稻380元/亩,连作晚稻400元/亩

春粮与单季晚稻或旱粮连作的,按实际复种面积每亩补贴300元。

粮经轮作的,300元/亩

全年单种一季粮食作物,200元/亩

在果园、幼疏林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30亩(含)以上且套种比例达50%以上的种植主体

200元/亩

规模种油补贴

种植油菜30亩(含)以上且收获油菜籽的生产经营主体

油稻(旱粮)连作的,油菜280元/亩,连作晚稻(旱粮)300元/亩

单种一季油菜,150元/亩

轻简化抛栽

山区梯田应用轻简化抛栽技术种植水稻的散户

100元/亩

社会化服务

为分散农户开展统一育供秧服务200亩(含)以上和全程统防统治服务粮食作物200亩(含)以上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主体

150元/亩

在区内开展统一育种育苗或无人机植保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统一育种育苗10元/亩,无人机植保2元/亩次,最高补助20万元。

机械作业

在区内应用水稻机械化栽植和油菜机收的生产主体(或农户)

按作业面积100元/亩

粮食订单收购

规模种粮主体

执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早稻全覆盖,小麦和晚稻保底收购,按省级储备粮订单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粮食加工

粮食加工企业或粮食专业合作社

日加工能力在10吨-30吨的,3000元/年;日加工能力30吨-100吨的,5000元/亩;日加工能力在100吨及以上的,20000元/亩

粮食生产贷款贴息

符合条件的粮食生产主体

按3%的贴息率进行贷款贴息

农业政策性保险

小麦、水稻、油菜保险参保者

小麦保额600元/亩,自缴保费2元/亩;水稻保额1000元/亩,自缴保费4元/亩;油菜保额500元/亩,自缴保费2元/亩。

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参保者

早稻保额200元/亩,自缴保费0.7元/亩;连作晚稻保额300元/亩,自缴保费1.05元/亩;单季晚稻保额400元/亩,自缴保费1.4元/亩。

土地流转

首次整村流转或连片面积100亩(含)以上、承包期在5年以上用于种粮油的村(居、社区)

200元/亩

水稻示范方奖励

参加高产创建的种植主体

对评选出的水稻绿色(优质)高产高效优秀示范方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于创造我区水稻高产水平记录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

好稻米称号奖励

获得省、市好稻米称号的水稻种植主体

省好稻米称号2万元、市好稻米称号1万元

油菜、向日葵基地奖励

100亩(含)以上油菜基地

1-3万元的奖励

请以正式文件为准,部分政策或有一定适用范围和前置条件,受篇幅所限未全部列出,具体可以查询相关文件或向黄岩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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