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1003002677103P/2022-116677 发布机构: 黄岩区府办
生成日期:2022-09-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学前教育“企建公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9-20 09:41   来源: 区府办 字体:[ ]

制定背景

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实现“幼有善育、幼有优育”,是无数家长的关心期盼,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对我区打造“一千双百”城市具有重要意义。为解决公办幼儿园建设周期长、管理模式单一、编制和经费不足等问题,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确保2024年如期创成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政策依据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9〕34号);

《浙江省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教基〔2022〕13号)。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八部分。

(一)指导思想。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强化政府责任,健全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探索公办引领性幼儿园运行路径,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

(二)总体目标。2022 年 7 月起,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新建设的公办幼儿园、租赁或回购的民办幼儿园,实行“企建公管”模式运营。

(三)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企建公管”、公益普惠、改革创新四项基本原则。“企建公管”,是指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区属国有企业联合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区域内可用教育资源,区属国有企业负责建设及财务监管,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业务指导、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办园机制。一是幼儿园设立形式,二是机构登记方式,三是幼儿园办园模式,四是人员管理与待遇。

(五)建设模式。1.计划新建、改建的公办幼儿园,包括小区配套园,统一由黄岩城投集团接收、负责改建,所有经费由黄岩城投教育公司承担。2.租赁民办园举办公办园的,租金、设备添置、装修改造等经费由黄岩城投教育公司承担,过渡期内按公办园标准收取保教费,差额部分和相关奖补资金由区财政补贴,幼儿园自负盈亏,黄岩城投教育公司负责改造;过渡期后,原幼儿园愿意留教的教职工由教育局和黄岩城投教育公司负责考核,录用后纳入国企编制。3.回购民办园办成公办园的,回购资金、设备添置、装修改造等经费由黄岩城投教育公司承担,幼儿园资产归黄岩城投教育公司所有。

(六)人员管理。1.教职工采用总量管理,分为国企编制和劳务派遣两类聘用,实行专岗专用,单独核定。2.黄岩城投教育公司举办的公办园,按照“两教一保”标准配备人员,教师为国企编制身份的劳动合同制,保育员为劳务派遣。3.国企编制身份的劳动合同制教师由教育局牵头,黄岩城投集团参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由黄岩城投教育公司组织招聘,并委托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4.国企编制教师的工资、考核奖、“五险一金”和其他福利参照“三区”同类幼儿园标准执行;劳务派遣人员待遇,原则上参照上一年度台州市职工平均工资90%确定(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七)经费收支。黄岩城投教育公司举办的公办园按同等级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收取保教费。收费标准根据《台州市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确定。收取的保教费归黄岩城投教育公司下属幼儿园所有,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按实结算。幼儿园的建设、租赁、回购、装修、设备设施添置、维护等费用以及幼儿园和日常运营成本,由黄岩城投教育公司承担,按现行预算保障标准的差额部分 3 年内由区财政兜底。

(八)组织保障。1.强化党的领导。2.强化责任落实。3.强化统筹协调。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5768412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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