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1003002677103P/2022-98148 发布机构: 黄岩区府办
生成日期:2022-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22年度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4-27 16:50   来源: 区府办 字体:[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关于抓好2022年度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就《通知》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浙江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粮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调动基层重农抓粮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应用全力保障全稳产保供,形成本《通知》。

二、主要依据

主要依据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公布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274号)《浙江省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办法》《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2号)等上级政策文件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三、《通知》的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台州市黄岩区。

四、主要内容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行规模种补贴补贴标准早稻补贴380元/亩、连作晚稻补贴400元/亩;对春粮与单季晚稻或旱粮连作的,按实际复种面积补贴300元/亩粮经连作的,粮食补贴300元/亩;仅种植一季粮食作物的补贴200元/亩果园、幼疏林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的,旱粮补贴180元/亩。以上规模补贴中含统防统治补贴40元/亩实行规模种补贴补贴标准油稻(旱粮)连作的,油菜补贴200元/亩、连作晚稻(旱粮)补贴300元/亩;对单种一季油菜或在果园套种比例达50%以上的,油菜补贴120元/亩粮食生产贷款政策,财政按3%的贴息率给予贷款贴息全面实施政策性水稻种植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油菜生产政策性保险

(二)落实粮食订单收购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发布的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实行稻、麦订单全覆盖,区财政对本地种植、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区级储备稻谷、小麦的规模种粮主体按省级储备粮订单奖励标准给予奖励。继续对上一年信用好、具有还贷能力并按订单交售粮食的种粮大户发放粮食预购定金

(三)抓好粮食加工能力建设。对与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签订《黄岩区粮食应急加工点协议书》且日加工能力在10吨以上的粮食加工企业或粮食专业合作社给予一定补助。加快实施“五优联动”为抓手,全力打造优质粮食产业链,重点扶持有生产基地、有加工设备、有注册商标、有销售渠道并带动小(周边)农户种粮增收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主体;重视优质稻米品牌建设,推动“卖稻谷”向“卖品牌稻米”转变,提高产后效益。

(四)实施“藏粮于地”战略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指导,深入实施沃土工程,提升耕地地力。开展耕地抛荒整治,取消抛荒耕地承包农户的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对于整村流转或连片面积 100 亩(含)以上、承包期在5 年以上用于种粮的,一次性给予村(居、社区)200元/亩奖励。切实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对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自产稻谷加工、烘干、农资农机具存放等用地予以保障。

(五)推进农业“双强行动”。大力支持区域育供秧中心、烘干中心建设,重点培育粮油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推进“机器换人”。对在区内应用水稻机械化栽植和油菜机收的生产主体(或农户)按作业面积给予100元/亩作业补贴。对在区内开展统一育种育苗和无人机植保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按服务面积给予一定补助。对为分散农户开展统一育供秧服务200亩(含)以上和全程统防统治服务粮食作物200亩(含)以上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主体按服务面积给予150元/亩补贴全面推广水稻先进适用技术,加大全区“单改双”推广力度,对山区梯田应用轻简化抛栽技术种植水稻的散户给予100元/亩补贴对评选出的水稻绿色(优质)高产高效优秀示范方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于创造我区水稻高产水平记录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市优质稻米称号的生产主体分别给予2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对百亩以上油菜绿色高效示范方,视种植规模和促进当地生态共富效应给予办方主体1-3万元的奖励。全域推行“肥药两制”改革,全面推进供给端“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少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使用,提高农药化肥利用率

(六)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推行党政同责抓粮食生产机制,紧盯粮食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千方百计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全力保障粮食稳产保供

五、解读机关

《通知》由台州市黄岩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读。

解读人:林海忠、连晓斌

联系方式:84219351、84019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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