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2331003E96936103G/2021-98702 | 发布机构: 黄岩区 |
生成日期:2021-04-2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指标设定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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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为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和主体责任,提高工业项目审批效率。 政策依据 1.《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黄政办发〔2019〕36号) 2.《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负面清单(2019年)〉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19〕1号) 3.浙江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2020版)〉的通知》 4.浙江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2019版)〉的通知》 5.《省发改委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的通知》 6.《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的通知》(浙土资发〔2014〕4号) 7.《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管理规范》(DB33/T2172-2018) 主要内容 1.统一“标准地”控制性指标 明确土地出让前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土地产出、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容积率等9项指标为“标准地”出让控制性指标。 2.统一“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口径 行业分类从32个大类细化到170中类,明确各项控制性指标执行的上级文件依据,明确各项指标数据来源。 3.统一“标准地”负面清单 按《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负面清单(2019年)》执行。 4.统一企业产业定位类别 为减少企业投资项目限制,适当扩大投资别类,考虑与环境风险工业项目分类表相适应,项目产业定位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大类”或“中类”范围设定,通常不设定到“小类”。 5.形成动态调整机制 ①已出让并签约的“标准地”项目,按原用地履约协议执行。 ②“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标准地”负面清单等内容如有上级文件进行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③工业项目“标准地”指标确认以“一件事”的要求通过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服务平台流转。 解读机关: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程融鑫 联系方式:0576-84052083 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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