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2331003E96936103G/2021-98700 | 发布机构: 黄岩区 |
生成日期:2021-04-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废止 | 文件编号: 黄政办发〔2021〕6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JHYD01-2021-0004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指标设定标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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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和主体责任,提高工业项目审批效率,依据《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管理规范》(DB33/T2172-2018)、《关于印发〈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2020版)〉的通知》以及《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黄政办发〔2019〕3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黄岩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指标设定标准通知如下。 一、明确“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值 涉及“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单位能耗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等五项产出效益指标值执行《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2020版)》相关要求,“单位排放增加值”执行《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2019版)》相关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执行《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的通知》相关要求,“土地产出”执行《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相关要求。 黄岩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值详见附件1。 二、“标准地”负面清单 按《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负面清单(2019年)》执行(详见附件2)。 三、企业产业定位类别 为减少企业投资项目限制,适当扩大投资别类,考虑与环境风险工业项目分类表相适应,项目产业定位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大类”或“中类”范围设定,通常不设定到“小类”。 四、其他 (一)已出让并签约的“标准地”项目,按原用地履约协议执行。 (二)“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标准地”负面清单等内容如有上级文件进行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三)工业项目“标准地”指标确认以“一件事”的要求通过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服务平台流转。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1.黄岩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值 2.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负面清单(2019年)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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