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2331003E96936103G/2020-94622 发布机构: 黄岩区
生成日期:2020-1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黄岩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12-14 10:11   来源: 黄岩区 字体:[ ]

现就《黄岩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黄岩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作为台州老龄化程度最严重的县市区,目前我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达到14.86万人,约占总人口24.12%;80岁以上高龄老人2.7万人,占比达18.12%。老年人口基数大、高龄老人增幅明显。同时,由于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和人们对高质量晚年生活的期盼,对多层次养老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截至2019年底,我区拥有乡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95家,但由于养老服务设施基础差,政府有效投入不足,功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同时,医养结合、安全养老、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等难点还有待破解。通过书面征求意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区级有关单位及社会意见,我区有序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

2.《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9]27号)

3.《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台委发〔2020〕51号)

4.《台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台政办发〔2020〕29号)

三、主要内容

《黄岩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第二部分为工作任务,第三部分为工作步骤,第四部分为工作保障。

(一)工作目标

《黄岩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提出, 到2021年底,全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达标率100%,实现每个乡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建成社区嵌入式小型托老机构和“家院互融”服务机构各2个。完成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26户,落实公益性助老岗位132个,培训各类从事养老服务行业的养老服务人员4222人。

(二)工作任务

《黄岩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从八个方面入手,深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加快养老服务“从量到质,从有到好”的转变,全面推进我区养老新发展。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健全试点工作协调机制。二是坚持规划先行,保障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三是改革运营管理模式,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精细化、 专业化发展。四是落实兜底保障,健全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体系。五是整合医养资源,深化“医、康、养、护”融合发展。六是加强校地合作,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七是升级配套服务,探索地方特色的农村养老模式。八是着眼便民和监管,推广应用集“监、管、用”于一体 的“互联网+智慧便民”养老服务平台。

(三)进度安排

根据《黄岩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总体目标,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周期分解,具体量化。

(四)工作保障

一是加强资金保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三是加强氛围营造。

(五)附件

附件共分为两点:1.黄岩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重点任务分工;2.黄岩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台州市黄岩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576-84121338

分享到:
0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