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2331003E96936103G/2019-84163 | 发布机构: 黄岩区 |
生成日期:2019-08-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黄岩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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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现就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19〕30号)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的重要内容。随着二孩政策的实施及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有园上”和“入好园”成为老百姓关心的热门话题,而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不足,公益性和普惠化水平较低制约着我区学前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使用,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工作是优化幼儿园布局结构,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因此,本着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美好期盼的需要,必须依法落实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定,聚集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治理工作。 二、起草过程 2019年4月,区教育局启动了《黄岩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实地调研走访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在此基础上,形成《方案(初稿)》。5月,区政府办公室召集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等区级部门和部分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召开征求意见会。7月,书面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意见,最终形成了《方案》的送审稿。 三、法律政策依据 1.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 3.《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42号); 5.《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政发〔2019〕35号)。 四、主要内容 (一)治理范围 全区各乡镇(街道)不符合要求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 (二)治理举措 1.摸底排查。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分类列出问题清单。 2.全面治理。一是城镇小区没有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的,要修订完善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并纳入城镇总体规划。二是城镇小区应当建设配套幼儿园而没有建设或缓建、缩建、停建的,要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三是对已经建成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区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四是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未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的,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3.巩固提高。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 (三)组织领导 按照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工作要求,成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小组,加强治理工作协调。建立联审联管机制,明确各项工作的主责部门及配合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本着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加大治理力度,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降旧控新”工作,坚决防止出现新的问题,确保完成治理工作任务。对在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造成学前教育资源严重流失等失职渎职行为和违法违纪案件,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解读机关 黄岩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小组。 解读人:章仁高,电话:8412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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