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2331003E96936103G/2019-84161 | 发布机构: 黄岩区 |
生成日期:2019-08-1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黄岩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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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管理 办法》的政策解读
《黄岩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管理办法》将于近期发布,以下简称《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我国消防工作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是人们多年来与火灾做斗争的实践总结,并载入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指大型商场、酒店、娱乐场所等单位,此类单位人员高度密集、火灾荷载大、火灾危险性极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和财产重大损失事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定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范围,提出了比其他单位更为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对消防重点单位实行严格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可以切实提升单位消防管理水平,有效控制火灾风险。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十七条 2、《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十三条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第六、七条 三、适用范围 仅适用我区备案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四、解读机关 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黄岩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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