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03307323947B/2026-1010524388 | 文件编号: |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4-02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2025年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抽检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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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文件要求,台州市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承担了黄岩区第二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本次任务计划抽查11家销售门店11批次产品,1家生产企业1批次。实际在10家销售门店成功抽样11批产品,1家生产企业1批次,抽样完成率为100%。目前监督抽查检验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分析报告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生产与市场基本情况 “双碳”目标的提出,国家加大了对两轮绿色出行的政策扶持,国务院、国家工信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家部门和机构制定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两轮绿色出行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数千亿规模的巨大产业,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走向全球化,服务数十亿人的出行。近10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市场出现迅猛增长势头,到2021年底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约为3.25亿辆。电动车自行车以快速、舒适、方便、零污染的独特优势,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带来自由和安全,也为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台州作为全省重要的电动自行车生产基地,经过近20年的努力和奋斗,产业队伍迅速壮大,产销量快速增长,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凸显了台州板块的特点和优势。目前全市共40多家生产企业,本地品牌立马、绿佳、五星钻豹、绿驹已跻身全国前15强。浙江爱玛百万台生产基地已顺利建成,2019年完成产值10多亿。 二、抽查的企业分布情况 根据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任务,共抽查销售门店10家,生产企业1家,全部位于黄岩区。 三、监督抽查检测结果 1、抽查总体情况 依据《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GB 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42295-2022 《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对所抽产品进行检测判定,共抽查12批次的产品,其中不合格2批次,批次不合格率为16.67%。(详见表1)。 表1:2025年黄岩区电动自行车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统计表
2、不合格项目统计 此次监督抽查共有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整车质量、反射器。本次监督抽查项目检验结果统计见表2。 表2:检验结果统计表
四、监督抽查结果分析 1.总体分析 依据《黄岩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抽检了12批次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此次监督检验项目共15项,分别为:标识与警示语、铭牌、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互认协同充电、电气装置、淋水涉水、对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连接、短路防护、导线、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 2.不合格危害 1. 整车质量超重时危害:超载会造成转弯时离心力增大而影响到行驶的稳定性减小而引发事故;降低制动性能,增长非安全区距离;加缩轮胎的磨损和变化。 2.后反射器不合格时危害:雨天、雾天、隧道内警示失效,反光效果骤降; 夜间或弱光下难以被后方车辆发现,追尾风险剧增;广角覆盖不足易被侧面忽略,导致侧后方车辆看不到反光,增加转弯、变道时的侧面碰撞风险。 3.不合格原因分析 本次监督抽检共12批,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6.67%,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企业和销售商质量安全意识淡薄 大部分企业都设有企业内部检验室,配备了必要的检测设备,但很多设备使用率极低,大部分都处于“冬眠”状态。设备的购置就是为了发证考核的需要,一旦过关就束之高阁。同时,复杂的市场需求在很大程度上为质次价廉的产品提供了市场。部分欠发达地区受购买能力的限制,在选购时对产品质量的理解和要求差异很大,一般的使用者以价廉为首选条件,这给质量低劣的产品带来了一定的销路。而个别商家为了及时供货、满足客户要求,明知存在问题,我行我素,铤而走险,肆意加装零部件,质量安全意识淡薄。 (2)企业刻意规避监管 电动自行车产品已经纳入3C监管范围,但是企业或销售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并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生产,部分企业明里通过3C认证,证照齐全,背地里却不严格按照3C认证相关要求进行生产,导致产品质量良莠不齐。 (3)零部件质量把关不严 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零部件大部分都是外购,零部件生产厂家生产质量、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有些零部件生产标准不统一,甚至存在标准缺失的情况,生产的零部件质量难以把关,从而直接影响整车的质量。 4.其他可能存在的不合格项目 (1) 铭牌项目不合格。主要是铭牌上型号与产品合格证上的型号不一致。 (2) 整车编码项目不合格。整车编码中的年份信息与铭牌、产品合格证上的年份信息不一致 (3) 照明项目不合格。主要是光学要求达不到标准要求。 (4) 车速提示音声压级项目不合格。由于车速提示音设备的一致性以及安装位置的不一致,往往会导致同一车型不同车的车速提示音声压级的值偏差较大,也可能导致不合格。 (5) 产品合格证项目不合格。主要是企业没有使用申请CCC时的产品合格证,上面的信息与整车的不一致。 五、质量改进措施与建议 1、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管理,采取各种方式对产品质量进行监控。市场监督部门应加大抽查面,抽查频次,进行质量跟踪,质量分析活动等。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督和打假治劣工作力度,加强CCC证后监管力度。 2、在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的同时,加强对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宣贯工作,推进贯标进程,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国家监督抽查工作进行细致、大力的宣传,提高小企业,特别是小型私营企业对监督抽查工作的认识,提高生产企业和经销单位的法规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规范化。 3、在新标准强制规定下,为了实现电动自行车生产的规范化、标准化,企业要做到规范化生产,生产过程严格按照CCC申报时要求来做。支持企业走自主创新研发的道路,为电动自行车行业注入新的活力,促进行业发展。 六、质量咨询服务与引导消费 1、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正规厂家信誉较好、生产的产品售后服务有保障,能解除消费者使用的后顾之忧。 2、消费者在购买中首先要查看产品的合格证、说明书,看合格证、说明书中的型号、参数是否与实际车辆一致,同时要扫描合格证中二维码,查看扫描显示结果是否与实际一致。 3、在购买时,转动转把,让车原地转动,当车速达到一定值的时候是否有提示音发出,同时查看整车外观上是否装有脚蹬、前后灯以及脚蹬反射器、侧反射器、后反射器,如果没有,此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4、检查商家提供的充电器,充电器型号应该与该车型取得CCC证书时所配置的对应充电器型号一致。 5、消费者购买产品后,在遇到产品本身有质量问题时,及时向生产企业联系,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台州市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 2026年04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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