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31003002677103P/2026-1010578223 | 发布机构: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2026-06-03
|
公开方式: |
| 有效性:有效 | 文件编号:黄政办发〔2026〕16号 |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JHYD01-2026-0007 |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
||||
|
|
||||
|
关于征求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要求,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区司法局对2025年12月31日之前区政府(含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3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区政府同意,继续有效和保留过渡期的区政府(含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137件,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1件,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的通知》(黄政办发〔2013〕45号)文件所列暂不纳入“三统一”制度管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其他2025年12月31日前发布但未列入继续有效和决定修改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今后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5. 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3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