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10002111/2025-162453 | 文件编号: | |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04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黄岩已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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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医保局近日消息,全国有20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即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的统筹区占比将近八成。 其中,按照浙江省《关于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明确自7月1日起调整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目前,我区已实现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新政策实施以来,截至9月2日,黄岩已有481名女职工享受新政便利,生育津贴直接到账,总额达10356173.07元,其中最高金额166929.7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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