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08/2025-05415 | 文件编号: | 黄发改价〔2025〕218号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敬老院养老服务
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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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敬老院: 你院《关于要求黄岩区院桥镇敬老院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黄院敬〔2025〕01号)收悉。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浙江省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审计单位对敬老院近2年的运营成本的核算数据,经研究,现就你院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包含床位费和护理费(含一级、二级、三级护理),具体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二、特需服务包括特殊床位和特级护理,特需服务收费标准由敬老院与入住老年人或其委托人双方根据自愿原则协商确定。 三、 床位费和护理费可以按月收取。老年人退养,床位费和护理费按实际入住天数收取,多余部分退还给缴费人。其他有关规定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价费〔2014〕235号)文件执行。 四、 你院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附表:黄岩区院桥镇敬老院养老服务收费标准表 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30日 附表: 黄岩区院桥镇敬老院养老服务收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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