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2331003E96936103G/2025-05120 | 发布机构: 黄岩区府办 |
生成日期:2025-07-1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政策解读】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岩区支持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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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与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通过推动优质国产算力普惠供给、强化数据要素赋能,构建"算力孵化大模型-大模型驱动产业升级-产业集群促进生态繁荣"的良性发展闭环,加速黄岩人工智能产业全链条协同创新,以《黄岩区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黄政发〔2023〕12号)、《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创新制胜建设创新强区的若干政策意见》(黄政发〔2022〕34号)、《台州市支持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等政策为依据,特制定《黄岩区支持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二、起草过程 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与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浙江省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浙制高办〔2025〕1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联合区数字经济产业建设工作组在总结吸收算力经济先进地区政策如杭州市《支持人工智能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余杭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基础上,结合《台州市支持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黄岩区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创新制胜建设创新强区的若干政策意见》等,起草了《黄岩区支持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政策》)(征求意见稿)。3月19日,我局向各相关部门发文征求意见并进行《政策》修改。3月23日,局内召开《政策》专题讨论会。3月25日,召集区级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讨论后,我局再次对《政策》进行修改。4月9日,我局向社会面公开征求意见。5月,进行公平性审查与司法流程,并最终形成政策定稿。 三、文件出台意义 为企业应用算力与模型服务提供普惠性支持,通过“双券”机制(算力券、模型券)直接降低企业成本。鼓励打造全周期产业链,从硬件制造、软件开发到场景应用,形成“研发-产业化-规模化”完整链条。通过对省级以上标杆案例、数商企业给予精准奖励,强化示范效应。 四、适用对象和范围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内符合政策申报要求的企业 五、重要内容解读 1. 培育算力产业链 发放算力券:年预算3000万元,支持企业购买算力服务。补贴企业采购国产算力服务的50%费用,省级/市级重点企业再上浮5%,单企年补最高200万元。 发放模型券:年预算3000万元,补贴企业购买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智能体开发应用等服务费用的30%(需已通过国家网信办备案),单企年补最高100万元。 企业梯度奖励:相关制造业企业按年产值情况(1亿-30亿元)分档奖励50万-300万元。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中算力收入占比超60%的企业,按年营收情况(2000万-2亿元)分档奖励50万-300万元。 数商荣誉奖励:入选省级“领军型”“成长型”浙江数商分别奖励30万、20万元。 2. 技术创新支持 支持大模型开发:通过国家网信办备案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每个奖励50万元;获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案例的优秀应用每个奖励50万元,入选省级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数智优品”等省级人工智能相关评选名单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支持技术攻关:承担算力关键技术相关的国家、省重点研发任务的企业,在国家、省资助经费实际到账后提供最高150万/100万元的配套资金。 支持创新平台:对经认定的省级“人工智能+”制造业创新中心,有核心带头人研发团队且研发投入高于1000万元的,可按投入的50%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3. 要素保障 强化算数人才引育:对符合大学生安家补贴政策,新引进到黄岩非公企业就业的博士至专科生分三年发放安家补贴13万-0.78万元,覆盖电子信息、计算机专业。 强化算数园区建设:数字经济园区中企业经主管部门确认后可按实际房租的50%给予房租补贴(年营收门槛:IT服务业2000万元、科研服务业1000万元),单企年补≤50万元。 六、关键词解读 算力服务:基于现代通信网络和信息技术构建的综合服务体系,主要面向企业用户和个人用户提供高性能计算资源、数据处理能力及相关增值服务。 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是机器学习领域的一个子领域,专注于创建能够自主推理、学习和行动的系统,如deepseek、通义千问等。 智能体开发:人工智能中的核心概念之一,智能体能够自主感知环境、做出决策,并执行动作以影响环境。智能体开发涉及设计和实现这些自主系统的各个方面,包括它们的感知能力、决策制定机制、知识库、学习机制以及与其他智能体或环境的交互方式。 七、注意事项 本政策自发文之日起开始生效,实施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起,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区级同类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国家、省、市对应政策奖励标准高于本措施标准的,从其规定。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黄岩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解读科室:数字经济科 联系电话:0576-84030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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