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台环黄查(扣)〔2025〕001号 | 台州中模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 | 你(单位)实际生产地址位于黄岩区北城街道半桥路长塘工业区黄岩兽药厂4栋,主要从事回收的废矿物油加工、销售;以及成品油销售。2025年3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厂区内有明显生产痕迹,地面已硬化并做环氧地坪,地面有油污,压滤机下方槽内有压滤过后的滤泥,压滤机旁有3个铁桶(内容物为污泥)和1个白色塑料桶(内有加工完成的成品)。厂房内堆放有若干200升装的油桶,污泥袋子若干,1立方米吨桶12个(其中1个是盛满的,其余桶内均有残余油状物),内容物为:油桶、吨桶内均为黑色油状物质,压滤机下方槽内有黑色滤泥,污泥袋里有黑色滤泥。台州市黄岩青禾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清运后,完成含黑色油类物质与滤泥装载后现场称重质量/数量为:吨桶12个1716kg(其中含黑色油类物质1个935kg,含少量残渣的11个781kg),油桶105个19103.2kg (其中含黑色油类物质101个19035kg,含少量残渣的4个68.2kg),含油废砂68kg,含油废物95kg,黄色塑料桶成品油15桶共263kg,加工后的成品油184kg,切削液3桶474kg,滤泥3.901吨。你(单位) 未能提供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城街道后庄村五区 | 1、吨桶 12个共1716kg 2、油桶 105个共19103.2kg 3、滤泥 3901kg 4、含油废砂 68kg 5、黄色塑料桶成品油 15桶共263kg 6、加工后的成品油 184kg 7、切削液 3桶474kg 8、含油废物 95kg | 2025.3.18 | 我局于2025年3月18日依法对你(单位)无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台环黄查(扣)〔2025〕001号),因情况复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依法决定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延长时间从2025年4月18日起至2025年5月18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