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08/2025-03565 文件编号: 黄发改价〔2025〕196号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5-05-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黄岩石窟停车场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5-15 16:39   来源: 区发改局 字体:[ ]

台州黄岩石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核定黄岩石窟停车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浙江省定价目录》,参照前期成本测算及周边地区同类停车场所收费标准,经研究,现就你单位管理的黄岩石窟停车场试行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小型汽车停放30分钟内免费、30分钟至4小时(含)收费5元、超过4小时至8小时(含)每2小时加收1元,8小时以上每1小时加收1元,24小时最高收费15元,超过24小时按以上标准累计收取。

大型汽车停放30分钟内免费、30分钟至4小时(含)收费10元、4小时至8小时(含)15元,8小时至12小时(含)20元,12小时至24小时(含)30元,超过24小时按以上标准累计收取。

车辆实际停放4小时以上,尾数时间不足15分钟的,尾数部分不计收费时间;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尾数部分按1小时计收。

执行公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行政执法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献血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及政府举办公益活动等车辆免收停车费。

本标准自2025年5月23日起执行,试行2年。请你单位收到文件后做好的明码标价及相关服务工作。

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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