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87/2025-03298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公告
2025年第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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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集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因台州集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标志明显的出口行政处罚案一案,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于2024年8月13日对你单位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并于2024年8月22日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黄岩应急罚决〔2024〕第000054-1号),要求你单位自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黄岩应急罚决〔2024〕第000054-1号)送达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而你单位至今仍未缴纳。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催告书》(黄应急催〔2025〕6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告知你单位如下事项: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将上述罚款缴纳至中国农业银行黄岩支行(户名: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帐号:19915101040096976040601);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缴纳因你单位逾期不缴纳上述罚款被加处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加处的罚款由上述银行一并收缴。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
本局联系电话:0576-84616120 本局联系地址: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南路281号
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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