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76—84052183(电话) 0576—84052186(传真) 通讯地址:台州市黄岩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318020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黄岩区北门大桥改扩建工程 | 黄岩区西城街道,跨永宁江 | 台州市黄岩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黄岩区北门大桥改扩建工程南起世纪大道,北至祺祥街,主桥上跨永宁江,拆除原有老桥后重建新桥。 桥长 323m ,宽度为 37.5m,双向 3+4车道标准,主桥路口段渠化为40.5m,双向3+5标准。引桥段道路标准宽度为57m,其中引桥宽度为 37.5m,双向3+4车道标准。桥梁方向为南北走向。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环保措施 | 1、废气:加强运输管理,科学选择运输路线与时间;运输道路定时洒水,大风天禁止装卸作业;合理安排建筑材料的临时堆放场地,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等;采用外购商品沥青混凝土和商品砼,沥青运输需采用密闭式罐车运输等; 2、废水: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等,不外排;老桥拆除过程避免废砼结构、圬工结构落入水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公用卫生设施处理后纳管,最终经黄岩江口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外运至合法建筑垃圾处置中心进行消纳处理;废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各种筑桥(路)机械、车辆的维修养护,包括安装有效的消声器;在靠近敏感点路段施工过程中设置临时实心隔声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和午休时间禁止打桩作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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