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030026771540/2025-03994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公开征求《2025年度区级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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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2025年度区级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如有建议、意见的,可于2025年5月22日前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馈。 联系单位:台州市黄岩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地址:台州市黄岩区世纪大道33号 联系电话:0576-840116167 邮箱地址:hysf327@163.com 附件:《2025年度区级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 台州市黄岩区司法局 2025年4月16日 附件: 2025年度区级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征求意见稿) 一、共性工作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关键少数”、重点对象、社会全员一体推进,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作为年度普法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采取各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常态化宣传。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外宣传。 (二)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和市六届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三)持续推进宪法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 (四)深入宣传民法典。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区有效实施。 (五)持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奋进“三高三新”,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法治宣传教育。 (六)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总结、提炼、宣传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经验,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准确把握新时代普法工作新使命新定位,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理论研究,聚焦领导干部、未成年人、村(社区)“两委”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分层分类推进精准普法,推动公民法治素养在实践中养成。 (八)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推动各单位各系统紧密结合实际有特色地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九)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做好普法工作。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抢占主阵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十)进一步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组织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做好本单位区管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二、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个性工作 (一)区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工委 1.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全面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2.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监察机关专项工作报告的组织实施,在监督过程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3.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交通事故预防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监督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二)区政协社法民宗委 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三)区委组织部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的中心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进党校、进课堂。 2.依托浙里学习台州分院学习平台共享上线的法律知识学习专题,通过省公务员云讲堂面向全区公务员开展学法用法直播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3.会同区司法局做好区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法律考试。 (四)区委宣传部 1.依托基层文化阵地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普法进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线上线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积极培树法治领域典型人物。加强法治领域典型培育选树工作,引导全区党员干部群众推选身边法治建设典型人物,引领带动全社会法治建设。 3.协调媒体做好普法新闻宣传。协调主流媒体做好法治领域宣传,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五)区民宗局 1.持续推进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行动。 2.开展宗教政策法规进校园行动,通过举办专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升师生对宗教文化的认识,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六)区委政法委 1.充分发挥政法新媒体作用,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平安建设、基层治理等宣传。 2.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结合“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以及建强平安最小单元工作,组织资深专家进学校、企业等开展法治宣讲。 3.开展“青盟普法进校园,法治阳光护成长”系列活动,发动青年普法志愿者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和农村开展法治宣讲,助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七)区人民法院 1.加强宪法、法官法、人民陪审员法等综合性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涉刑事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宣传;加强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等涉民商事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宣传;加强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宣传。 2.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规定禁令宣传。 3.围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等法院重点工作等法院重点工作与“两山理论”20周年、“红船精神”20周年等主题主线,紧密结合法院特色亮点工作,积极深入基层一线挖掘案例素材,充分展示黄岩法院的务实举措和突出成果,回应群众司法关切。 4.结合植树节、消费者权益日、五一劳动节、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推出普法文章、发布典型案例、推介典型人物、线下普法宣传等多样形式、多种载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5.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与涉法问题,充分利用新媒体助力执行工作,提高群众司法获得感。 (八)区人民检察院 1.组织召开相关主题新闻发布会。 2.围绕“四大检察”,开展以案释法,形成示范效应。 3.开展2025年助企惠企专项行动,持续开展“送法入企”,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4.举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题开放日活动,持续擦亮“浙里·花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 5.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开展常态化普法,提升法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6.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媒介,健全完善检察全媒体矩阵,策划优质普法栏目,拓展公众普法广度。 (九)区教育局 1.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组织参与第十届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2.汇聚普法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增强学生珍爱生命、敬畏法律的安全素养和法治意识,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3.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和师德师风教育内容,开展教师全员法治培训,每位中小学教师接受不少于5个学分的法治教育培训。 (十)黄岩公安分局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提升全警法治素养。 2.主题式开展“浙警助廉”系列宣传活动,综合运用典型案例通报、预警防范建议等措施,助力企业完善内控制度,打造护企发展的“经钟罩”。 3.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交通安全巡演,通过智慧教育平台主动开放宣教资源,探索推出“点单式”全流程宣教活动,不断推动交警普法走深走实。 4.立足新媒体矩阵,积极创作普法短视频、微电影、海报,常态开展网络直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5.推进平安宣防工程,开展平安宣讲“六进”活动,做实和合善治平安讲堂,组织送法进山区活动。 6.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制度,开展有针对性专题教育、应急演练,提高师生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7.紧扣“1·10”人民警察节、“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间节点,擦亮“法治安全集市”品牌,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十一)区民政局 1.持续深入开展社会组织领域法治宣传。宣传《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提高相关人群对社会组织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2.结合9月的救助宣传月和12月的宪法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不断提升公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对于在册困难群众,结合走访关爱和幸福清单的发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 3.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开展2025年“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普及慈善知识,弘扬慈善文化,使“人人慈善”的氛围更加浓厚。 4.将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普法宣传的主阵地,深入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借助多种形式,如社会组织、多元平台、各类传统节日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宣传引导婚姻登记当事人树立健康的家庭责任。 (十二)区司法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牵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法律服务机构”“进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工作,持续擦亮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品牌。 2.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持续开展优化法治环境专项普法。 3.高质量开展全区“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组织“九五”普法规划调研起草工作。 4.全力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拓展新业态领域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培育,完善公民法治素养基准体系。 (十三)区财政局 1.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作财政预算读本,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解读预算报告,方便人大代表审议和社会公众监督。 2.重点面向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会计从业人员开展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系列宣传贯彻工作。 3.大力开展宪法系列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安排宪法相关主题讲座,组织新进干部职工宪法宣誓,努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主题学习。 4.开展“政企法治共建”活动。面向企业开展财政惠企政策合规辅导宣传,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5.开展新法新规、财政政策的普法宣传。组织财政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班,编制学法材料,拓展财政干部学法渠道,丰富学法资源。 6.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认真落实国资国企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树立强化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7.强化重点领域法治学习宣贯,加强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台州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宣贯,推动区属企业进一步依法经营管理、强化全员风险防控意识。 (十四)区人力社保局 1.持续深化“开工第一课”法治宣传活动,聚焦建设领域欠薪突出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强化用工监督指导和劳资员专题培训,推动工程项目落实“四实”管理举措,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聚焦部分三产、制造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不规范问题,创新“宣传+服务”模式,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强化纠纷预防与源头治理,持续擦亮“台州无欠薪”品牌。 2.开展就业创业法治宣传活动,以深入宣传并贯彻执行《浙江省就业促进条例》以及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相关指导意见为核心,精心组织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并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为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坚实支撑。 3.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法治宣传活动,推动社保大培训体系建设,通过培养“群众身边的社保规划师”,向群众宣传讲解养老保险待遇等政策,科学普及社保知识,提高群众对社会保险法规政策的知晓度。 (十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根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目标,重点针对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夯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 2.紧紧围绕“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传统村落保护”三大主题,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农村居民的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和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整洁、文明的乡村环境。 3.组织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与依法治理培训,帮助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更新法律知识,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十六)区交通运输局 1.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宣传学习、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等各项工作。 2.拓展普法宣传阵地,打造公路法治驿站。以服务司机、普法教育、文化宣传为重点,开展法治建设活动,深植法治文化元素,营造守法懂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3.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主题活动。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演练和安全警示教育,利用智慧监管平台实时监控高风险作业,确保重大隐患整改率100%。通过安全技能比武、宣传推广,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以“法治扎根工地”为目标,持续推动法律知识进工地,强化施工全流程合规监管,严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违法分包、欠薪等问题,将法治宣传工作融入首次监督会议,确保工地法治宣传覆盖率100%,实现法治与工程建设的深度融合。 6.采用“服务+引导”相结合的模式,将《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宣传内容渗透到日常工作中。以“流动宣传”为主要策略,在交通枢纽站、重要公路干线开展集中宣传,针对公路沿线商家、散居院落等精准发力,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持续增强群众爱路护路意识,营造全民爱路、依法护路的良好社会氛围,让交通法规深入人心。 (十七)区农业农村局 1.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活动要求,结合“三联三送三落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中国农民丰收节动植物检疫宣传月等重要活动和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推动广大干部职工、经营主体、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继续开展“干部学法提素质”“百万农民学法兴业”“法律进企入社”等活动。 2.积极开展农业“绿剑”系列执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通过在办案过程中、案件文书中说理,典型案例发布等多种方式,促进普法融入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结合农业执法,组织开展“预约式”指导服务,主动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做好法治“体检”,推进农业执法由“治已病”向“防未病”转变。 3.抓好涉农法律法规宣贯工作。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台州市共富工坊建设管理规定》《台州市促进乡村片区组团共富若干规定》学习解读,综合运用主题教育、培训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机关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十八)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1.开展文旅地方性法规宣贯工作。推动《台州府城墙保护条例》《台州市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进景区、度假区等,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2.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围绕“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时间节点,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制作推出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作品,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3.开展机关学法用法活动,举办“法治文旅”讲堂和执法人员培训班,提升机关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4.鼓励开展法治主题文艺精品创作,并积极利用“送戏下乡”等方式在各地开展演出活动。 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对文化、文物、旅游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宣贯,围绕中国旅游日、宪法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利用微信公众号、以案释法等平台,开展多维度的普法宣传工作。 (十九)区卫生健康局 1.深入推进《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的贯彻实施。 2.开展中国医师节、“5·12”国际护士节纪念活动的普法宣传,弘扬我区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保障医师、护士的合法权益。 3.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能力和水平。 4.积极利用卫生日、相关疾病防治日(周)等时间节点和义诊等活动,推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提升全区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和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6.推进网络普法宣传教育,加强互联网平台普法阵地建设及普法队伍建设,推动建立“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宣传。以《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新法新规实施为契机,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普法,推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做好《台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第二版)的通知》等涉企规范性文件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2.围绕“重点节日、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开展普法活动。结合重要时点,贴近群众所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消防宣传月”“平安浙江文化周”“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宣传周”“化妆品宣传周”等主题普法活动,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3.创新载体持续提升系统干部法治思维能力。通过学法考法、周一学习夜、“市监大讲堂”等普法宣教平台,深入学习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知识,研究执法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升市场监管系统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二十一)区总工会 1.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深入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提高职工法律意识,大力推广“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法律服务”模式,重点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普法活动。 2.开展助企惠企专项行动,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指导、法律咨询等服务。 3.开展工会法律援助质效提升行动,规范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办案流程、质量管理等内容。 4.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5.联合发布一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 6.加强工会融媒体平台建设,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短视频普法。 (二十二)团区委 1.深化“持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两年行动”。认真落实《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通过建立普法队伍,开展专项行动,引导青少年从小筑牢法治理念根基,提升法治运用能力,培育具有良好法治素养的时代新人。 2.开展“平安有我”社会治理系列活动。依托青年普法志愿宣讲团、青少年事务社工、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等队伍,培育优质普法志愿项目、深化重点青少年群体结对帮扶、提升“益心为公”项目助力社会治理效能。 3.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宪法宣传基层行活动,通过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开展一系列寓教于乐、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宪法宣传活动,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思想、法治意识潜移默化、深入人心。 4.深化“12355 自护教育”及“权益岗在行动”专项行动。结合“三禁三防三自”“开学法治第一课”等活动,围绕防校园欺凌、防药物滥用、防电信网络诈骗、防网络暴力等方面开展自护教育,提升青少年的自护意识和能力。 5.提升新媒体平台普法能力。建强团属宣传矩阵,不断加强普法内容供给,扩大平台辐射面。 (二十三)区妇联 1.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深化“建设法治黄岩·巾帼在行动”活动,丰富载体,创新形式,线上线下开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2.开展“法助营商环境”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围绕妇女权益保护、反家暴、反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等与妇女儿童和家庭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等方面,以基层“自由点单”形式,深入妇儿驿站、文化礼堂、企业等为广大群众和家庭进行普法宣讲、咨询等。 3.继续发挥好12338妇女热线作用,发挥12338维权专家团等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为有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家庭教育等需求的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公益性普法维权服务。 三、其他区级有关单位个性工作 (二十四)区发展和改革局 1.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 2.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办好委机关“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组织新提任公职人员集体宪法宣誓。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继续做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通用版)》等学习宣传。 4.结合节能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能源法》宣贯,重点突出公共机构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经验交流等,组织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公共领域节能工作水平。 5.通过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做好增量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 (二十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1.强化机关内部尊法学法用法,持续做好经信领域法规条例的学习宣贯工作。 2.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入心入脑,持续提升民爆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底线和法治思维。 3.结合第10个国际禁化武组织日,广泛宣传《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履约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丰硕成果,提高企业履约的认知度和责任意识。 4.组织食品工业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培训。 5.通过食盐定点企业执法检查,加强食盐储备相关法律法规宣贯。 (二十六)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局 1.统筹开展自然资源主题日法律法规宣传。抓住“世界地球日”“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点,做好自然资源各领域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2.持续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和政策法规宣贯。收集汇总各地重点领域疑难典型案件和败复败诉案件编纂成册,通过以案释法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法治意识,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3.持续推进队伍能力建设。利用浙江自然资源“法治讲堂”、全省自然资源领域法规政策、典型案例数据库,强化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 4.积极做好新修订的自然资源法规政策宣传。有针对性地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自然资源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全面加强政策制度保障,做好政策配套和宣贯解读工作。 (二十七)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 1.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的普法宣传。 2.强化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的发布与解读,通过以案释法发挥警示、规范作用,推动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 3.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现场执法能力。 4.稳步提升全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水平。组织全局或全系统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专项培训等,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5.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普法讲师和基层普法员两支队伍作用,以“六五”世界环境日、浙江生态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为契机,结合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绿色系列创建等,丰富普法形式,开展全民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二十八)区水利局 1.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举办节水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开展《节约用水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2.积极做好新修订的涉水法律法规宣贯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浙江省河湖保护条例》《浙江省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等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 3.贯彻“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开展以案释法系列活动,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指导和规范作用,组织开展水利专业技术人员水法规专题培训。 4.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 5.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 6.加强水法治主题宣传活动,把水法治与水文化深入融合,依托水情宣传教育基地,大力开展水法治教育活动。 (二十九)区审计局 1.持续落实普法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浙江省审计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融入审计监督全过程,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结合审计项目实施、审计信息公开等工作,宣传解读审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2.持续提升审计规范。开展“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强化全员全流程质量管控,常态化开展审计执法质量检查,促进规范审计行为,高质量推进审计工作。 3.持续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把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学习与党组织学习、系统内干部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审计人员开展学习,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 (三十)区统计局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融入统计执法全过程。 2.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在全系统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 3.举办统计法治业务培训班,加强对统计法治人员的培训,提升统计法治的宣传能力、执法能力和管理能力;在统计局系统各专业年报培训及业务培训等培训班中宣传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4.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利用微信、网站搭建普法平台,投放统计法治动漫微视频、法律知识解读等内容,拓宽普法受众面;通过“统计法治公园”、“统计之家”阵地向社会民众、基层统计人员开展经常性普法宣传。 (三十一)区机关事务中心 1.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国家基本法律、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为内容,制定中心领导班子年度学法计划,按计划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 2.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协助相关单位办好“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进机关活动。 3.开展《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系列宣贯活动、公共机构节能相关条例宣传贯彻活动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宣贯活动。 4.积极拓展普法渠道,利用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宣传媒介,开展机关运行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开展普法教育,提升机关事务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三十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将“和合文化”融入普法宣传,结合“和合驿站”六治行动宣传《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为群众解决更多实际问题。 2.聚焦野生动物保护主题,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场景开展普法宣传。 台州市黄岩区司法局 2025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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