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20/2025-02043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5-03-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5年3月14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3-14 16:38   来源: 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3月14日—20253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76—84052183(电话)  0576—84052186(传真)

 

通讯地址:台州市黄岩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318020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台州市扬星车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电动车配件技改项目

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秀水村河头333号

台州市扬星车业有限公司

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拟投资3078.22万元,利用现有厂房,购置全自动电泳线、涂装流水线、数控机床、抛丸机、注塑机、数控外圆磨床、数控专机机床、激光焊接机等设备,实施项目。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环保措施

1、废气:电泳线、水性喷涂线生产线废气收集后一并经两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高空排放;喷塑粉尘生产线废气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空排放;自动抛光机半密闭,人工抛光工位半密闭,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空排放;抛丸机密闭,废气收集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空排放;燃气废气经燃气烟道汇集通过高空排放;注塑废气在注塑机射料口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空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经分类收集、分质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纳网由院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废: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局生产设备的位置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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