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20/2025-01025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
||||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4年,黄岩生态环境分局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谋划和部署,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重大问题、重要任务和重点环节,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问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法治建设。黄岩生态环境分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详细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局各科室、站、队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通过组织专题学习会、研讨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法规培训,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结合黄岩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我局印发了《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试行)》等通知。 二是实干为基,践行法治精神。实干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守的原则。实干意味着将法治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法治建设不是空洞的口号或理论,而是需要具体落实到每一项政策、每一个案件中。第一,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立黄岩区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工作专班,重点抓好断面水质提升,严格落实一点一策,推进涉水重点行业整治,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新创建“无废细胞”20个,持续开展“天眼清废”专项行动,开展市级宁静小区创建,从水气土固各个方面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坚持铁腕治污、系统治理,一以贯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突出问题整改,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生态质量向“好”跨越。面对那些突出的环境问题,我们毫不懈怠,以雷霆万钧之势狠抓整改,将每一个痛点、难点视为必须跨越的堡垒。这份紧迫与决心,不仅是对当下环境的负责,更是对未来世代生态安全的庄严承诺。第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快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过程,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行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人员完成调查取证后,按时将案卷移交法制部门进行审核,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召开案件集体审议会议并报市局法规处审核,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及时将行政处罚书等有关内容在政务网站公开。第三,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宣传。全方位推进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与培训活动,始终秉持生态文明建设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的原则,积极开拓创新思维,聚焦实际成效,通过多元化的形式、丰富的渠道以及全方位的层面,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普法宣传工作,着力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坚实的法治根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法治建设协同共进、相得益彰,以法治之力护航绿色发展之路,让普法之光点亮生态文明建设的前行方向。 三是自律为要,树立法治榜样。第一,带头廉洁自律,围绕“清而有为 护美永宁”创建主题,制定《清廉生态环保文化品牌创建工作方案》,通过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创新实践等多个维度打造清廉生态环保铁军队伍,切实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第二,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排查甄别核查是否存在利益冲突,重点关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第一时间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集中整治方案,广泛开展约谈提醒,对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开展了逐级约谈,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做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着力解决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4年1-10月份,我区空气优良率95.1%,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PM2.5均值21.6 μg/m^3,同比上升7.5 %;PM10均值38 μg/m^3,同比下降2.6 %;O3浓度133 μg/m^3,同比下降3.6%。1-11月份13个县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期83.3%,同比上升16.75.4个百分点;省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同期66.7%,同比上升33.3个百分点。 一是治气攻坚方面。成立黄岩区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工作专班,深入开展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先后印发《黄岩区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方案》《黄岩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抓近源治理,编制《台州市黄岩环保大楼站点近源污染整治提升和应急管控方案》《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站点近源污染整治提升和应急管控方案》,开展黄岩区环保大楼PM2.5近源污染贡献分析研究,91个近源管控项目已全面完整治理。抓重点减排项目推进,截至9月底全区1036个重点减排项目全部完成,其中结构减排项目32个,工程减排项目19个,管理减排项目202个,其他减排项目783个完成。提前谋划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区域范围,完成秋冬季工业源政企协商减排计划,完成涉气重点行业整治,全力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二是碧水提升方面。重点抓好断面水质提升,严格落实一点一策。推进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及监督管理,完成浙里碧水入河排污口数据填报;完成12个工业企业问题排口整改。推进院桥繁荣和沙埠南胡工业集聚点“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开展饮用水水源地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题共计107个,目前均完成整改。启动国家级美丽河湖建设申报。推进涉水重点行业整治,截至目前石材加工行业整治已全部完成。 三是治土清废方面。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新创建“无废细胞”20个。持续开展“天眼清废”专项行动,完成卫星遥感、“天眼清废”查找出的固体废物非法露天堆放问题的排查整改,目前已全部在系统上闭环。进一步提高“以废治废”活性炭智治管理注册应用率和实施效果,已有152家已经更换可再生利用的活性炭。强化土壤地下水监管,1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完成隐患排查报告单位8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18家,完成隐患排查12家。 四是噪声治理方面。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专项治理工作,印发《黄岩区2024年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截至12月底我区组织各类噪声检查182次,推动解决问题48个。开展市级宁静小区创建,完成11小区噪声调查,筛选确定6小区已经完成创建验收。开展环境噪声监测工作,对全区50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点和城区主要街道及环城路(每小时车流量在100辆以上)的27个测点进行昼间1次监测,累计长度65539米。监测结果统计显示,2024年昼间噪声测量值没出现超标,达标率皆为100%。 (三)依法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是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在巩固省级创建成果基础上,依据生态环境部最新建设指标和管理规程,进一步做实做优创建前期准备,截至目前我区作为台州市唯一推荐县市区已上报至省厅。 二是拓展生态环境治理新路径。黄岩区《智慧绿盾·黄岩轻化投资区三水协同数治先行示范区建设工程》被省生态环境厅列入811试点项目,获批省级资金800万。持续推动“水美黄岩·芳养共富”EOD项目实施,目前该被列入区委常委会月度攻坚项目和区政府重点工作。 三是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采用eDNA技术在永宁江及长潭水库设置14个监测断面,开展永宁江、长潭水库生态安全评估。实施黄岩区生物多样保护常态化调查监测,动态了解生物多样性变化。台州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列入今年市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申报名单。 (四)依法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排查 一是三轮央督迎检顺利完成。按照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印发《黄岩区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排查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先后共推动800余个问题闭环整改。高标准推动中心砂场问题点位整改,在2024年央督督查组下沉调研过程中,该点位并同蓝景科技作为督察组的正面典型案例调研点位,受到了督察组的高度肯定。全面推动交办问题和信访件办理,完成《黄岩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编制,52件三轮央督察信访交办件已办理完成43件,8个交办问题正在推进中。 二是强化环境综合执法。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截至目前共抽查企业285家。围绕群众关切,做好信访工作,我局全年受理调处信访件622件。扎实开展零点执法、空气质量攻坚提升、绿剑行动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我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数87件,行政处罚立案57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45件,共处罚款504.4531万元。另外,行政非诉执行申请3件,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件。 (五)环境安全监管有力有序 一是把好环境准入关口。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以及“两高”项目准入要求,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1-12月,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29件,其中报告书3件,报告表26件,按照“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备案42件,无“两高”项目审批。有序推进排污许可核发管理,全年共完成排污许可发证175家次(其中首次发证13家,变更发证48家,延续发证2家,重新申请发证112家);排污许可证登记172家。2024年6月,我局下属监测站在台州市2024年排污许可质量审核大比武中荣获二等奖。 二是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精准开展国控水十条断面、省控断面的预警监测、长潭水库的藻类巡查监测、农田灌溉水监测、农村县域河流湖库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医化园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以及“五水共治”和黑臭河监测,为区域环境质量提升有力的技术支撑。 (六)清廉环保建设深入开展 一是抓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防范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排查甄别核查生态环保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及其特定关系人是否存在注册相关企业公司与环保利益冲突,通过市监系统共核查759人,共梳理发现14个问题,目前全部整改完毕。重点关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第一时间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集中整治方案,先后排查梳理出二大类8个具体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 二是抓品牌建设。围绕“清而有为 护美永宁”创建主题,制定《清廉生态环保文化品牌创建工作方案》,通过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创新实践等多个维度打造清廉生态环保铁军队伍。 三是抓纪律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各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会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全局开展警示教育3次,切实强化党员干部政治信念和政治担当,真正将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七)严格依法依规执行法定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每季度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规定,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企业和执法人员的随机抽取,并及时在网站公开检查结果。 二是开展公平性竞争规范性审查。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办公室法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并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及时上报。 三是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我局与浙江雷博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聘用合同,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局的重大决策事项,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规定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我局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 (八)严格执行环境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在高水平推进严格执法中的促进作用,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审查环境违法案件材料,履行相关法定职责,做到“一案一卷一审”,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结案案卷及时审核并进行归档。 三是积极推进集体审议制度。出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试行)》的通知,对需提交局案审会集体讨论的行政处罚案件,经过案审会集体审议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是严格落实执法案卷制度。行政执法案卷严格执行《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台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细则》有关规定,并及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有关内容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及时公开。 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各个科室以及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治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九)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培训活动 一是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普法。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平台,定期发布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解读文章、政策动态以及执法案例分析。2024年,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录用101条,其中新华社1条;人民日报8条;联合中国蓝、台州日报、今日黄岩等媒体开展“跟着水滴去研学”线下参观线上直播设施开放活动,获中国环境报报道。中国环境报5条;浙江日报2条。2024年“黄岩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送推文428条,“台州生态环境”录用9条,其中阅读量1000+的1篇。在全区普发“8·15”全国生态日宣传短信,有效拓宽了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二是构建基层生态环境普法员。积极参与浙江省生态环境“十百千万”普法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生态环境普法的热情,发掘培育群众身边的“普法带头人”培育浙江省基层生态环境普法员,动员基层普法力量,延伸法治宣传触角,开展浙江省基层生态环境普法员队伍遴选工作,最终建立60余人的普法员队伍,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让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接受生态环境法制教育。 三是创新环保设施对外开放模式。我局探索将研学方式融入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中,并编制研学手册,推动开放活动由传统的“浏览式参观”向全新的“沉浸式体验”转变。我局和黄岩区环保志愿者协会全新设计了一条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研学路线——“跟着水滴去研学”,同时,通过择优培育“探索污水变形记研学”“化学现场教学”等优质活动,将环保设施开放和学校课程教学有机融合,让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更加深入和多样,全面提升开放质量。 四是创新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与传播。我局举办黄岩区生态环境创意设计征集赛,鼓励公众围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执法监管、污染防治等主题,创作漫画、动画、短视频、工业设计等各类文化作品。共收到作品 8 件,评选出优秀作品 4件报送市局,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展示和传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生态环境法治理念,增强了宣传的趣味性和感染力。 五是深入企业开展宣讲活动。为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企业环保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我局邀请专家学者或执法人员为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集中授课,详细解读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和企业应承担的环保责任,分析环境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及后果,重点宣传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引导企业树立依法生产、绿色发展的理念。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仍有差距。 一是环境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宣传内容针对性有待提高,虽然宣传资料和活动形式多样,但在内容的深度和针对性上还存在一定不足。黄岩区作为模具之乡,从事塑料加工、处理的个体加工户和小规模企业较多,执法压力大,同时也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点,如何针对这类群体进行有效普法是我们下一阶段的普法重点。二是宣传队伍专业性亟需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工作涉及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需要一支既懂法律又懂环保的复合型宣传队伍。三是宣传效果评估机制不完善,尚未建立一套科学、系统、全面的宣传效果评估机制,难以准确衡量和评估各类宣传活动的实际效果。在宣传工作中,对于宣传活动是否真正达到了预期目标,公众的生态环境法治意识是否得到有效提升,以及宣传活动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促进作用等方面,缺乏有效的数据支撑和量化分析。 二是案件办理过程中防范行政复议、诉讼风险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如执法文书制作不够规范、执法程序不够严谨等,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2024年,目前行政诉讼案件6件(其中4件上诉,2件提起再审),4件上诉维持原判决,2件再审案件尚在审理中。究其诉讼原因,因相关案件依照新修订的环保法律规定最低罚款额度为60万,企业经济效益差,难以承担,因此间接导致全年行政诉讼率的上升。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发挥党组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通过完善的制度构建、高效的决策部署以及有力的监督落实,确保法治理念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链条、各环节,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定向把关、组织协调与率先垂范作用,为法治建设的稳步前行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与组织支撑。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工作落实”要求结合起来,推动依法治区持续向纵深推进,切实把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二是组织和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期组织人员参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会等工作会议、召开执法案卷评查培训会,通过多频次、多方式、多主题的方式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建设,拓宽领导干部学法渠道,丰富学法形式,提高干部法治素养。 三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全方位、深层次、无死角地贯彻这些法律规范和文件要求,确保每一项条款、每一个细节都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中得以精准体现和有效施行,从而构建起坚实有力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在案件办理流程中,确保执法人员能够精准且娴熟地运用各项法律法规条款,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实现执法过程的规范化与专业化。尤其在落实执法行动时,高度重视证据收集工作的完整性、合法性与关联性,秉持过罚相当原则,审慎对待每一个细节问题,使每一项执法决定都充分彰显公正性、公平性与合理性,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与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 四是深入开展“六大攻坚”。我局将持之以恒地深植绿色发展理念,坚定地把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视作首要的政治担当,勇扛重担、不辱使命。打好碧水、蓝天、治土清废保卫升级战,抓好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深化生态环境改革创新,全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美丽台州区域标杆,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共进双赢,为地区的可持续繁荣奠定坚实基础,为人民的幸福生活描绘绿色画卷。 五是提高普法成效。加强组织领导与资源整合。利用好各个部门各个行业的生态环境基层普法员,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律专题培训,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吸引公众广泛参与,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2025年2月7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