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16/2025-00236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4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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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广旅体〔2025〕1号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 2024年,黄岩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以强基础、促实效为抓手,以强监管、促保障为目标,积极做好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我区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围绕规范化建设总目标,高标准强化队伍建设 2024年是文化市场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我局高度重视,要求队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积极查漏补缺,做到三个统一。 一是办公场所统一规划。场所使用统一视觉识别系统,营造具有辨识度的文化市场执法办公环境。规范设置科室牌、政务公开栏、工作制度等,配备举报受理室、询问调查室、证据保存室、技术监控室和罚没物品库房等执法专用房间,配备数字化监管智慧中心,打造有文化市场执法浓厚氛围的执法办公场所。 二是执法设备统一标识。执法车辆、个人移动执法设备、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执法设备已配齐。今年还采购了便携式打印机,案件现场全部采用打印,设施设备实行贴牌管理,统一张贴文化市场执法标识(包括执法车辆、执法包、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等)。 三是执法着装统一要求。我局将执法人员着装行为纳入执法监督范围,严格按照制式服装着装规范,统一着制式服装上班,规范佩戴执法标志,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举止,充分展现文化市场执法铁军形象。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提升监管效能 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局积极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加大“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协同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控制执法检查频次,开展差异化检查。重点聚焦大型营业性演出监管、未成年人保护、剧本娱乐、网络文化市场、农村演出活动等专项整治,以线下执法检查为抓手,以线上每日巡查为辅助,对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文旅市场法律法规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法规宣传、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真正让企业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提升了企业“获得感”。对旅游业出现的彩虹桥、玻璃栈道、滑翔等新业态、新模式,在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的前提下,设置一定的“观察期”, 分类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引导或处置。 推进跨部门双随机工作,提高监管效率,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今年以来,“双随机”抽查占比65.84%,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53.84%,抽查事项覆盖率100%,会同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4次。例如,就黄岩某营业性演出的违规操作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多部门提前约谈主办方,提醒做好演出的备案、审批手续,运营公司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等的制作与呈报,票务销售、现场管理、网络舆情等的风险管控作详细说明,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刑衔接”、执法公示等工作全年相关数据及同比变化,行政执法工作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一)全年相关数据 2024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929人次,检查场所404家次。行政许可申请数42件,受理数42件,准予许可40件。行政处罚案件43件,其中警告23件,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案件共30件,限制从业人员案件1件,罚没款总额21.38134万元,行转刑案件数2件。 相较2023年,行政许可申请数增加9件,准予许可数增加7件;行政处罚案件数基本持平,但罚没款总额是2023年的6.3倍,行政检查同比下降74%。主要原因:行政许可数量增加说明文旅行业复苏明显,主要是申请新增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等企业较多;行政检查次数明显减少是我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举措见效;罚没款总额增加明显,跟我局今年加大对重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关。例如对某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案进行70275.6元的罚没款,对某单位擅自变更已批准的工程设计方案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施工案进行5万元的行政处罚。通过对重大违法行为的从严打击,有效维护了版权、文物等领域安全。 2024年,我局无因执法行为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二)行政执法工作好的做法 1、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案件查办时,全程运用执法记录仪、移动终端拍照摄像功能,对现场检查、调查询问、证据保全等关键环节进行音像记录;同时,依托数字化办案平台,实时录入文字记录,实现音像与文字互证。从接案起始,各环节信息自动留痕,为回溯执法程序合法性、证据有效性提供坚实保障,遇纠纷可随时还原真相,约束执法随意性,增强执法公信力。 2、健全执法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法规、新兴文化业态知识更新培训,邀请行业专家、法务律师剖析典型案例,解读政策走向;采用线上模拟办案、线下实操演练考核模式,检验学习成果,将考核成绩与季度考核绩效挂钩,激励执法人员主动钻研业务,确保精准理解制度内涵,熟练运用法规条文,提升整体执法素养,以专业队伍捍卫文化市场制度威严。通过选派优秀骨干参加省市培训比武,提升队员执法业务能力。通过实践探索,我局逐步形成了执法人才队伍培训规范化。 3、构建执法监督与纠错机制。内部成立执法监督小组,对执法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督。建立执法队员行为准则,规范队员日常工作及生活纪律。每月定期抽查已结案件卷宗,审查执法程序合规性、法律适用准确性,全年案件在省评审中无0分案卷。 (三)存在的问题 1、执法力量不足,业务能力尚有欠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涵盖了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体育、版权等多个类别,每个类别都有其特殊性,如适用的法律法规、调查取证的方式方法各不相同。尤其是旅游以及网络文化市场执法领域案件的办理,对于大多数区县市执法队伍来说,旅游案件需要迅速、及时、全面的调查,并且旅游违法行为往往涉及行政和民事,需要执法人员具有较强的法律功底和办案经验。而网络文化市场案件,由于基层业务监管能力还跟不上信息网络的技术发展步伐,案件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等一直困扰着执法人员。另外,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数量众多,而执法人员相对较少,导致监管难以覆盖全部市场,一些偏远地区或者小微型文化企业容易成为监管盲区。 2、“三项制度”落实不够严格、全面。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不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法制审核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够强,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程序也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3、部门协作有待加强。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可能涉及文化、公安、市监等多个部门,虽然通过跨部门双随机、综合查一次等举措提升了部门协同,但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仍存在不及时、联合执法流于形式,问题查处较少,导致对一些跨领域文化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不够。同时缺少与群众、行业协会等沟通交流,难以及时获取文化市场违法线索,并且公众对执法工作的认可度和配合度也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充实执法人手,做好文化市场执法力量同步推进,加快建设高素质、职业化、专业化的监管执法队伍,扎实做好技能提升工作,大力培养“一专多能”的监管执法人员。推进人财物等监管资源向执法领域下沉,保障执法日常经费和执法装备投入。推进数字监管创新,提高智慧监管手段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水平。 (二)抓好“三项制度”落地见效。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三)规范文旅企业行政检查和处罚。梳理整合文旅企业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制度,压减重复或不必要的检查事项,进一步完善“综合查一次”执法改革事项清单,着力解决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对重复处罚、标准不一、上位法已作调整的事项及时进行精简和规范,积极落实“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管理,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限定裁量权的行使。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四)完善协同监管格局。加快转变传统监管方式,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打破部门壁垒,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促使文旅市场主体在安全生产、规范经营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履行法定义务。推动文旅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和保护。畅通12345群众服务热线,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各类群众投诉举报事件。
台州市黄岩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01月08日
附件1
黄岩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件)
说明: 1.“申请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决定受理的数量。 3.“准予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由本级或上级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数量。 4.“不予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由本级或上级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并在备注说明理由。 5.“撤销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行政机关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并在备注说明理由。 6.“审核转报”为行政许可申请经县(市、区)有关部门初审,经市级有关部门审核上报,由省级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
黄岩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件)
说明: 1.“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本单位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处罚种类”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类别的,分别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 3.“罚没款数额”以万元为单位,包括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变)卖价款。 4.“行转刑案件数”为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数量。 5.“行转刑立案数”为移送的案件中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数量。 6.“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数”为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数量。 7.“被复议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 8.“被诉讼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为准。
黄岩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次)
说明:行政检查数量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
黄岩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说明: 1.行政强制数量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数量。 2.行政确认、给付、裁决、征收、奖励的数量均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作出相应行政行为决定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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