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38/2025-00139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黄岩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 | ||||||||||||||||||||||||||||||||||||||||||||||||||||||||||||||||||||||||||||||||||||||||||||||||||||||||||||||
|
||||||||||||||||||||||||||||||||||||||||||||||||||||||||||||||||||||||||||||||||||||||||||||||||||||||||||||||
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坚持全局“一个口对外”理念。组织执法科室梳理执法监管的难点和薄弱点,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精准开展执法检查。对年度计划中由不同业务科室实施、检查对象雷同的检查项目进行整合,并主动加强与市监、综合执法、档案等部门协作,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整合票据管理、会计信息质量、代理记账机构全覆盖等内容,统一调配局内执法人员,统一组织、统一检查、统一处理,实现财政部门“一个口子对外”。 (二)坚持跨部门联合“综合查一次”理念。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做好60个行政处罚事项纳入综合执法统一目录相关事宜。及时完成检查工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原则,将执法结果信息按规定的程序公示,2024年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达100%。推进联合执法检查,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对被抽取的辖区内区本级代理记账机构开展联合实地检查;接受区档案局对相应机关单位的财政票据与档案管理联合检查,通过实地核查票据、翻阅台账资料、组织座谈交流等方式,细致规范开展检查,维护票据管理的严肃性、规范性。 (三)坚持全区“一盘棋”理念。积极参加全区法规条线培训,专题部署推进财政行政执法工作,市区联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分析,凝聚财政执法工作合力。 二、相关数据及同比变化,工作亮点及问题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4宗,予以许可4宗,2023年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6宗,予以许可5宗,申请总数同比下降33.3%,予以许可总数同比减少20%。2024年行政处罚总数为0宗,2023年为1宗,同比下降100%。2024年行政检查总数为8次,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征收、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均为0宗,2023年行政检查总数为22次,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征收、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均为0宗,行政检查总数同比下降63.6%,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征收、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不变。“行刑衔接”2024年、2023年均为0。 2024年本部门根据行政执法公示相关规定,将我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52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程序、3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救济渠道进行公示。 2024年我局全力推进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主要有以下亮点: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通过制定详细的行政执法规范,如《黄岩区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执法流程、执法标准和执法要求,提升了我局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二是加强专业化建设。通过开展普法宣传、培训讲座,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确保执法过程合法、公正、文明。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掌上执法平台,实现执法过程的全程记录、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提高了执法效率和透明度。 2024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法律法规不健全。部分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存在冲突或不完善的情况,导致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给行政执法带来困难。二是执法观念陈旧。部分执法人员受传统观念影响,存在“权力本位”等特权意识,缺乏执政为民、公正执法的观念,导致执法过程中存在简单粗暴问题。三是执法职能定位不清。行政执法职能定位不清,导致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不仅浪费执法资源,还给群众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负担。 三、下一步措施和建议 (一)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执法空白领域立法,弥补法律漏洞,清晰界定各执法机关的职权范围,避免职权交叉和执法空白,统筹调配资源,提高执法效率。 (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建立考核评估制度,对执法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加强案卷评查和现场监督,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细致的检查和评估,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四、统计表(《2024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2024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部门2024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黄岩区财政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件)
说明: 1.“申请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决定受理的数量。 3.“准予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由本级或上级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数量。 4.“不予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由本级或上级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并在备注说明理由。 5.“撤销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行政机关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并在备注说明理由。 6.“审核转报”为行政许可申请经县(市、区)有关部门初审,经市级有关部门审核上报,由省级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 黄岩区财政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件)
说明: 1.“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本单位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处罚种类”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类别的,分别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 3.“罚没款数额”以万元为单位,包括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变)卖价款。 4.“行转刑案件数”为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数量。 5.“行转刑立案数”为移送的案件中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数量。 6.“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数”为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数量。 7.“被复议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 8.“被诉讼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
说明:行政检查数量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 黄岩区财政局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说明: 1.行政强制数量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数量。 2.行政确认、给付、裁决、征收、奖励的数量均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作出相应行政行为决定的数量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