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环黄责改〔2024〕086号 | 李某某 | 河南省潢川县来龙乡双湖村中途店 | 从事 树脂工艺品加工。检查时你(单位)在生产,工人在进行真 空箱和打磨作业。主要的工艺流程:树脂-倒模-抽真空-成型 -打磨-喷漆-成品。主要生产设备有真空泵 1 台,真空镀膜机 1 台,喷台 3 个,烘箱 1 台,螺杆机 1 台,喷台配套废气处 理设施 1 套,废气处理工艺:喷漆喷台的漆雾经喷台水幕喷 淋后收集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内的水循环处理后排放,无危废 仓库。该建设项目未通过验收, 已经投入生产。你是你(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 条和第十九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2024.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