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1008010002045/2025-00800 发布机构: 区气象局
生成日期:2025-01-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黄岩区人工影响天气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5-01-23 10:56   来源: 区气象局 字体:[ ]

为妥善处置我区人工影响天气突发安全事故,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人工影响天气条例》《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和《台州市黄岩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相关要求,在《台州市人工影响天气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基础上,结合我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黄岩区行政区域内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出现突发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二、工作原则

人工影响天气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分工合作,依靠科技、合法处置”的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增强人工影响天气突发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人工影响天气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故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等级,分级负责。

(三)职责明确,分工合作

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多方联动,快速响应,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完成。

(四)依靠科技,合法处置

强化技术支撑,依靠科学技术,利用数字化手段,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强化应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三、事故分级

人工影响天气突发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具体等级划分标准,按照国家和本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领导及指挥系统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黄岩区人工影响天气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人工影响天气突发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与应急处置工作。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秘书长、区气象局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区气象局、武警台州支队黄岩中队、区应急管理局、黄岩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分管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气象局。主任由区气象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黄岩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人影办)、区气象局办公室、区气象局减灾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根据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专业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由区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

(二)主要职责

1.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制定人工影响天气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

2)开展本辖区内人工影响天气突发安全事故的抢险 救援及事故处置工作,统一指挥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

3)总指挥负责重大决策和全面指挥;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及现场应急处置专业指挥部的具体行动,并实施决策;

4)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工作;

5)向上级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相关部门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情况;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情况,必要时可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

2.区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的人工影响天气突发安全事故后,立即向区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将领导指示迅速传达给有关单位;保持与区指挥部成员的联系,随时掌握救援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2)负责一般等级的人工影响天气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指挥、组织协调工作,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专业指挥部的具体应急处置工作;

3)向上级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情况;

4)安排上级领导视察事故现场的有关事宜。

3.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现场指挥部在区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及事故处置相关工作;

2)充分依靠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根据区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指令,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及事故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3)核实事故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区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汇报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4)及时落实区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指令;

5)根据需要设立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小组,并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程序贯彻执行预案。

五、应急响应程序

(一)事故报告

人工影响天气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实行报告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第一发现人)应当立即向区人影办(联系电话:89195160)报告,并根据事故现场状况拨打相关110、119报警和120救援电话。区人影办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向有关领导,并逐级向市人影办、省人影办、省人影中心报告。

经初步确认属于较大及以上等级的人工影响天气突发安全事故的,区气象局应当立即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二)应急响应启动

发生以下人工影响天气突发安全事故之一,应迅速启动

应急响应:

1.火箭作业造成的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

2.火箭作业造成的航空安全影响事故;

3.弹药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爆炸事故;

4.弹药库爆炸事故;

5.装备、弹药丢失、被盗、被抢事故;

6.作业过程中因作业人员操作失误或装备(弹药)故障,引起的安全事故;

7.作业全过程中出现的其他异常情况,引发的安全事故。

(三)应急抢险救援

人工影响天气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必须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区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实施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救援情况报告区指挥部;

2.公安部门要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其逃逸;

3.气象局、武警中队、应急管理局要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人员排除险情,防止再次发生事故。并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区指挥部报告;

4.卫生健康部门要立即组织医疗应急救护队伍,全力抢救伤员;

5.其他相关单位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6.区人影办要及时向上级人影管理部门报告抢险救援及事故处置工作情况;对可能引起安全隐患的专业问题,及时联系装备厂家或相关专家判断处理;

7.要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并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重要痕迹、物证。

(四)应急响应结束

1.应急救援的终止。事故现场危险因素完全控制并处永久稳定安全状态,事故受害人被完全救出,送到医院抢救,符合此条件的情况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终止;

2.应急响应的解除。由其发布人视情况宣布解除令。有需抢救的伤员,仍由医疗救护组继续负责,直至脱离危险;

3.正常秩序的恢复。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终止后,及时恢复正常秩序。在恢复活动中,要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做好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各项工作。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应组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害影响人员,组织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征用物资补偿、协调应急救援队伍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受灾人员保险理赔等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二)调查评估

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开展事故调查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评估总结,及时上报事故调查评估报告,并汲取事故教训,分析事故原因,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调查评估工作根据突发安全事故的等级,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因作业装备(弹药)故障引起的安全事故,区人影办应邀请装备(弹药)生产厂家技术人员或相关专家到场,共同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形成事故原因调查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省、市人影管理部门。

(三)奖惩

对在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者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依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本预案由区人影办负责编制、解释和日常管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黄岩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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