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86/2025-00710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1-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食品安全】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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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西米露摇摇冻(桔子味);该食品生产日期:2024-08-01;抽样日期:2024-10-28;样品数量:12杯;备样数量:3杯;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192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1月19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对该批产品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1日生产西米露摇摇冻(桔子味)960杯,10月28日我局取样12杯,备样3杯;11月19日我局扣押库存348杯;11月19日当事人进行召回,实际召回600杯。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生产的西米露摇摇冻(桔子味)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19299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属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且认错认罚,参照《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从轻处罚。 处理意见及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案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西米露摇摇冻(桔子味)348杯,没收违法所得18元;二、处罚款50000元。以上罚没合计50018元。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菌落总数项目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相关人员、设备消毒不彻底导致该批次食品被污染。 二、关于台州市黄岩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的百合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百合;购入日期:2024年10月14日;规格型号:散装;保质期:无;不合格项目:镉项目不符合;被抽样单位:台州市黄岩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采购企业:杭州丰雨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1月20日将《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对上述批次产品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该经营户在2024年10月14日购入百合0.8千克,全部售完。由于销售对象不确定,故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经营镉项目超标的百合,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属于经营重金属超标的食品的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且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局对当事人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台黄市监不罚〔2025〕9号)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当事人称未使用含有镉的任何物质,加强进货管理及做好查验、索票索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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