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13/2025-00624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黄岩区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5-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台州市黄岩区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0 10:36   来源: 执法监督科 字体:[ ]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

2024年,黄岩区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统计局的领导下,一年来不断加强统计普法宣传,积极推进依法统计,强化统计基础建设,有效地改善了统计工作环境,保障了全区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覆盖,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1严抓局内统计干部学法守法区统计局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选编》《汇编》等中央统计改革文件,加强学习、贯彻落实。针对2024年9月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多次开展专题学习,通过党组会、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机关会、专题会、系列法治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开展高频学法,将学习延伸拓展到每位干部职工,切实将学习收获转化为推动统计工作、提高数据质量的强大动力,2024年全局机关会、理论中心组、党组会等共学习“统计法治”相关内容达11次,同时机关干部开展多次个人自学。

2、开展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系列宣传活动。为提高统计知晓率,进一步营造全区人民关注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工作的良好氛围,920日上午,由黄岩区统计局执法监督科承办的黄岩区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现场活动,在黄岩区九峰公园西广场成功举办。“中国统计开放日”以“数览发展  向新而行”为主线,开展“法治盲盒”、“法治打卡”等活动。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增进了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黄岩区局机关干部、各乡镇(街道)部分统计工作人员、人民群众共同参加了此次现场活动。

3、以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普法宣传月等为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月作为统计法治宣传月,在123日、8日等分别在九峰公园、海棠社区、各级“统计之家”通过不同的媒体对不同的受众人群进行不同形式的宣传,包括大型电子幕、电视、报纸、宣传折页、短信、悬挂标语、分发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向广大市民宣传统计法治知识,努力营造一种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2024年,共开展法治宣传8次,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册。

4、在日常统计工作中宣传法治。我局把统计普法宣传与统计工作相融合,注重在实际工作中开展普法宣传,在每年进行的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巡查时,结合被检查单位和巡查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场说法,面对面开展交流,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让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了解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要求,特别是通过对单位负责人的宣传,加强了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

5、借助业务培训契机宣传统计法治。在各类统计业务培训开始之前,首先播放统计法治宣传视频,进行统计相关法律法规讲解,提高全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今年在各类培训会轮播法治宣传视频共计48余次。

6、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法治教育。一是召开学习会进行统计法治学习。416日,区政府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统计造假”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9条的主要内容;1022日,十四届区委召开第67次常委会会议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内容;1031日,区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时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的王云青同志作专题汇报;1120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五次集中学习新秀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内容,林峰、谢文君分别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精神作交流发言,包顺富书记做总结发言并提出了学习贯彻落实到相关要求。二是召开培训会进行统计法治学习。通过召开“统计造假有代价”全区统计法治工作培训会议、全区统计业务骨干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会议等形式,通过邀请台州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局局长进行专题授课、时任黄岩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云青对各乡镇(街道)开展集中普法教学等形式进行宣传学习;116日,王云青同志赴“2024年台州市市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修一班(第2期)”开展题为《以习近平高质量发展理念为指引学好统计、用好统计,奋进“三高三新”》的统计课堂,并强调了“依法统计”的重要性。

(二)健全制度,严格规范统计行政行为

1、强化互动协作机制建设。强化统计执法与专业检查的互动机制和协作机制建设,努力提升检查效果和效益。同时,不断完善统计法治“三库”建设,根据统计执法检查重点内容的变化认真建立和维护“双随机”执法检查库;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完善“统计执法人员库”和“专业人员库”。

2、完善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黄岩区统计局系统数据质量管控规则》,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控的主体责任,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管控规范化管理,规范统计业务流程,做到随报随审、动态监测、综合评估,落实“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的数据审核模式,努力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3、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黄岩政务网、数据浙江”等平台按月发布社会经济运行情况,统计信息和统计调研报告等各类政务信息及时在网上进行更新。同时,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涉及的行政处罚单位按照要求及相关规定及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予以公开。

4、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严格认定严重失信企业,依法公示相关信息。依照信用建设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统计信用信息的记录和公示,及时将统计诚信和失信信息纳入全社会信用信息系统,促进统计信用信息在部门间的共享应用。

5、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合规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应提交讨论。继续聘用职业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健全统计法规部门与常年法律顾问有机结合的依法决策辅助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落实要求,扎实推进依法治统相关工作

1、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当前中央和各级政府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最重要、最紧迫的要求。黄岩区统计局根据省、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压实各级责任,全面推进防惩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强化协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省局联合文件《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意见》和市级《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任务落实与分工方案》《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统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增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审计监督合力。加强监督成果运用,严格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形成左右贯通、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

2、促进执法目标从“执法管理”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化。围绕“普及统计知识、诠释统计数据、宣传统计工作”的职能要求,黄岩区局本着“服务统计,执法先行”的原则,挑选经济量指标排名前列的,数据存在异常状况或者数据变动较大的企业主动进行日常督导和执法检查,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以往的经典案例,解析差错原因,讲解指标解释、取数方法等,帮助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同时更直观地让企业统计人员了解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提高企业统计人员法律意识,提高数据质量。2024年共检查了55家单位(均为双随机执法检查,其中5家为“跨部门”联合检查),共涉及规上工业企业26家,贸易企业11家,服务业企业4家,劳动工资企业5建筑业企业2家,房地产企业2家以及10个投资项目。其中,立案1家,警告并罚款1家,罚款0.5万元。涉及的行政处罚单位全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予以公开

3、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再次组织对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进行全面清查,清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把统计机构作为地方目标完成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是否存在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一定幅度报送数据的文件和做法、是否存在为各项评比、资格认定提供个体统计资料的文件和做法。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执法力量及质量有待加强,执法监督宽度不够。执法力量较为薄弱,体现在一是执法人员配备不足,且部分执法人员执法证到期、部分执法人员已经退休等现象仍然存在,对执法工作造成阻碍,常出现只有一个执法人员导致执法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二是执法过程中,“宽松软”的现象有所改善,但仍需加强,存在执法力度、处罚力度有所欠缺的现象。此外,执法覆盖面有扩展,今年执法检查的指标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劳动工资等方面,对企业研发经费、财务指标、调查队相关指标,如:两个收入等均未开展执法检查,执法监督宽度有待延伸。

2、统计普法力度有待加强,依法统计影响力不强。通过执法检查反映的情况来看,部分企业统计法治意识仍较为薄弱,报数随意性较大,存在统计审核报数仍有出入、统计业务知识欠缺、统计流程不规范、统计制度未建立健全、对统计重视程度较低等问题。对于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宣传,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宣传力度和广度受限,未能形成社会面“人人知法”的格局。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健全统计法治组织领导。黄岩区统计局一直以来坚持将依法统计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明确由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作为具体负责人,统计执法监督科作为责任科室,根据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围绕统计工作目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统计行政行为,有力推进了局机关依法行政建设,切实提高了全局依法治统、依法兴统的能力,确保了国家和省、市统计制度的有效执行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此外,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法治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2、加强统计法治研究部署。为切实做好统计法治工作,我局把统计法治工作列入局重要的议事日程,进行专门研究和部署。年初根据全法治工作和市统计局法治工作年度计划,结合黄岩实际,制定出台了《黄岩区2024统计法治工作要点》、《黄岩区统计局2024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明确全年统计法治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

3、强化统计法治工作各项保障。将统计法治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责任考核,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修订出台了针对局执法人员和专业人员的《黄岩区统计局2024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做到工作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4、高度重视学习,认真贯彻落实。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研读、掌握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内容,领会相关法律基本精神,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区统计系统多次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一系列中央统计改革文件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5、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法律相关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做到依法治、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2025年统计法治工作思路

1.配齐配强执法力量,深化统计监督。严格选人用人制度加强基层执法力量采取全方位、多元化的手段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选拔和任用。选取本部门内满足条件的人员进行统计执法考试,争取补足人员退休造成的执法证数量减少问题,同时做好到期执法证换证工作。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继续做好全区乡镇(街道)统计执法全覆盖及“双随机”统计执法、“跨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等各项工作。

2.加大普法力度,提升全面依法治统的氛围。通过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丰富宣传形式,扩大宣传影响,积极推进统计普法工作扎实开展,根据普法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分解任务,把学习《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当作一项长期的工作。

3.做好统计培训工作,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各专业加大对乡镇街道统计人员、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次数,提高其业务水平,尤其做好对新入库企业(项目)、更换统计人员的在库企业(项目)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通过案例分析和经验交流,不断提升报数流畅度和准确性,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持续巩固自查自纠成效,常态化开展数据核查。在今年专项治理行动的基础上,各专业持续做好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每个报表期抽取一定的企业(项目)开展自查,力争全年完成自查全覆盖。

5.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探索创新执法模式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在遵循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尽可能为群众提供便利,提高服务质量,注重高效便民。推进“互联网+执法”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监控预警能力和科学执法水平。加强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建立健全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和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

 

    

 

 

台州市黄岩区统计局

   2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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