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111/2024-157341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4-09-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黄岩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发布日期: 2024-09-13 11:39   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字体:[ ]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责任主体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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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含政府信息公开负责科室、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主动公开范围、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公开形式、查阅点、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科室、申请方式、受理时间、联系方式、受理程序、不予公开范围、监督保障、救济方式、流程图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国令第 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公室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政务公开舆情应对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国令第 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公室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组织机构领导信息部门领导姓名、照片、职责分工、简历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国令第 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人事科教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机构职能本单位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人事科教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内设机构各内设机构的职责、联系电话。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人事科教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管理机构(下属单位)各下属单位的职责、负责人、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不一致的需注明。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人事科教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政策文件
法规文件1.转发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等上级法规和政策文件。
2.部门可全文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信息;
4.部门印发的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外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5.关联政策解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
4.《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12号)
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
国务院、省政府等上级法规和政策文件动态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外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行政法规与监督科办公室

相关职能科室
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政策解读解读主要针对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重大政策。解读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适用对象,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解读机关(解读人、咨询方式)等,具体根据该政策文件内容确定。解读政策与对应文件实现关联。文字解读与对应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工作信息计划总结1.专项规划、行业规划等信息;
2.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等;
3.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国令第 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公室
健康规划和信息化科
   
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10 建议提案区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信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公室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11 通知公告
其他通知公告,招考公告及职位、成绩、体检、入围名单、公示与录取结果等,干部选拔等其他相关考试信息,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息,审计报告及整改公告等。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相关职能科室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12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医疗卫生1.重点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信息。
2.开展健康科普。
3.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函〔2019〕698号)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相关业务科室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13 环保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结果。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疾病预防控制与应急科、行政法规与监督科 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14 财政预决算
集中公开本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包括收支总体情况表(3张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5张表)、“三公”经费,及其对应的文字说明(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绩效目标、名词解释等)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29号)
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预〔2017〕5号)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财务审计与基建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15 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工作开展情况。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 711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相关业务科室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16 民生实事部门民生实事执行落实情况。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公室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17 “七优享”工程“七优享”工程执行落实情况。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相关业务科室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18 权责清单链接至浙江政务服务网部门权责清单信息。1.《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6〕48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16〕65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政法规与监督科    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19 行政处罚结果公开链接至浙江政务服务网部门行政处罚事项的办理结果信息。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满5年的,应当从互联网上撤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国令第 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行政法规与监督科   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20 行政许可结果公开链接至浙江政务服务网部门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办理结果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国令第 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行政法规与监督科   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21 疫情防控(已归档)
重点公开“疫情防控”工作方面的权威通知公告、防疫服务等情况。《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公室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22 重大行政预公开意见征集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提出意见的方式、期限。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通过听证座谈、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媒体沟通等多种方式进行意见征集。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相关业务科室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23 意见反馈公布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进行宣传解读。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相关业务科室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24 议定事项公布决策事项内容。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相关业务科室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25 回应关切热点回应对经济社会热点、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进行回应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3.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办公室
相关业务科室
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26 在线恳谈内容及时更新,及时发布部门领导12345热线电话接听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公室
相关业务科室
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27 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主题、发言人、发布实录稿、现场图片等;通过在线访谈、答记者问、新闻通气会、政风行风热线等形式进行发布。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公室
相关业务科室
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28 政府采购
部门政府采购公告、中标结果等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令第65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4.《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
6.《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
7.《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分〔2019〕8号)
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相关采购科室、单位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29 政府信息
公开年度
报告


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本部门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结合本部门实际的工作情况;不能雷同;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例如:图文结合)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 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每年1月31日前办公室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30 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指南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指南(包括申请方式、受理机构、受理程序、收费标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政法规与监督科   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网上申请
依申请网上申请途径、办件查询页面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书面申请
依申请公开书面申请流程步骤、申请表格下载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办理流程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流程图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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