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黄岩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2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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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教育局: 黄尖兵等代表在台州市黄岩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落实解决院桥镇中心小学第二校区土地政策及周边道路问题的建议》(第82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任何个人或者单位不得在未经审批的前提下填堵、缩窄河道;水域保护工作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占补平衡的原则。河道具有行洪能力,采用填埋河道的方式建桥,会影响行洪安全,也会造成断头河,影响水系连通,从而影响水质,导致水体恶化发臭。作为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建议等资金到位,采取建两座桥梁的方案,并做好相关审批手续。 以上意见供贵单位参考。 联系单位:黄岩区水利局 联系人:陈康 联系电话:15067609732 邮编:318020 台州市黄岩区水利局 2024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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