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87/2024-156256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4-07-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安全生产月 | 黄岩区曝光一批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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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是事关职工生命、企业生存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为进一步全面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有效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现曝光黄岩区2024年第一批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希望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台州市黄岩小和山服装加工厂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行政处罚案 2023年12月19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对台州市黄岩小和山服装加工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加工厂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缺少2023年新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台账记录),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2024年3月19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台州市黄岩小和山服装加工厂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二、浙江永固制罐有限公司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等行政处罚案 2023年12月22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对浙江永固制罐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1、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标志明显的出口;2、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违法行为。以上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4年2月2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对浙江永固制罐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朱某某作出处罚人民币2千元整的行政处罚。 三、台州市黄岩梓祥塑料制品厂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政处罚案 2023年12月25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对台州市黄岩梓祥塑料制品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厂存在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违法行为,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2024年3月14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台州市黄岩梓祥塑料制品厂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四、台州市黄岩爱宸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行政处罚案 2024年1月4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对台州市黄岩爱宸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违法行为。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2024年1月23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台州市黄岩爱宸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五、台州白驹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即上岗作业行政处罚案 2024年1月26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对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的管道安装工程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台州白驹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的两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进行电焊作业,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2024年3月7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台州白驹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六、浙江春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动火作业未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行政处罚案 2024年1月31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对浙江春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进行动火作业未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车间检修进行电焊作业时,未开具动火作业票)的违法行为。以上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七的规定,2024年3月19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浙江春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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