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52/2024-156231 文件编号: 西政发〔2024〕2号
发布机构: 西城街道 成文日期: 2024-07-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西城街道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7-24 16:24   来源: 西城街道 字体:[ ]

西城街道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通过开展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大巡防等“七个集中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工业企业、民房领域突出风险隐患,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对象

(一)“九小”场所。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居住出租房。特别是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

(三)高层建筑。特别是C、D类高层建筑、多产权多业主高层公共建筑以及无物业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

(四)人员密集场所。电影院、教育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养老福利机构、商市场、文化旅游场所、医疗托育机构、文物古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集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

(五)工业企业。纺织印染类企业,制鞋类企业,海绵生产加工类企业,竹木加工类企业,锂离子电池制造(使用)类企业,家电制造类企业等,特别是工贸行业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六)民房领域。“通天式”民房、老旧小区,特别是居住3人及以上且室内为木楼梯的“通天式”民房,留守儿童、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居住场所。

三、整治重点隐患

(一)共性的重点隐患

1.电动自行车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应采用实体墙和楼板完全分隔;电动自行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充电。

2.用电管理:电气线路明敷时未穿管保护,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

3.用火管理:违规电气焊作业;高层建筑、地下室、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美容洗浴场所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4.装修材料:吊顶和隔墙材料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

5.防盗网窗: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6.安全疏散: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7.设施器材:消防管网无水,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8.值班值守:春节期间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等重要岗位擅离职守,脱岗。

9.危险物品管理:违规储存、销售、燃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烟花爆竹)。

(二)个性的重点隐患

1.“九小”场所:沿街店面住人;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经营区域未分隔或分隔不到位;采用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餐饮场所使用醇基燃料、液化石油气使用不规范。

2.居住出租房:地下室和C、D级危房,木结构建筑3层及以上楼层,通天式自建房6层及以上违规出租;4层以上群租房未设置2部以上疏散楼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超负荷用电、电线裸接、混接等问题;群租房火灾隐患逾期不整改;租住老弱病残群体不安全行为。

3.高层建筑: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管道井、电缆井、穿越防火分区孔洞物理分隔不到位;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无证值班或不会操作,业主或物业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虚假合同、维保检测出具虚假报告。

4.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电焊、气焊、切割等动火作业;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或严重损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营业或使用期间装修的场所未设置独立防火分隔、独立用电、独立管理。

5.工业企业:无证、未落实防护措施、未经动火审批电焊、气焊、切割作业,特别是边生产边作业;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特别是丁戊类厂房、仓库用作丙类或甲乙类厂房、仓库使用;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未落实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力量;多业态企业未落实机构、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6.民房领域:“通天式”民房设置木楼梯、木楼板;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规范的家庭祭祀行为;独居老人违规取暖、卧床吸烟,留守儿童玩火;走道、出口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生产加工与居住部分未实施物理分隔;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单元口等区域充停,疏散通道、楼梯和管道井堆放物品、室内外消火栓未保持完好有效。

四、整治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村(社)、社区要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督促场所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场所责任人、管理人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要发动基层力量开展基层排查,发现风险隐患纳入基层治理“141体系”推动整改落实。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村(社)、社区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分类施策、逐一销账,闭环管理。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到位;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各类新媒体平台,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春节前各地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曝光,春节后至少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曝光。各地要将宣传教育与隐患排查、监管执法同步推进,加强典型火灾案例、执法警示教育,剖析问题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村(社)、社区要聚焦六类重点场所,督促重点单位和重点行业制定灭火演练预案,组织全员开展一次灭火逃生演习。各村(社)、社区要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要认真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制定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要开展约谈警示,发出工作警示函。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街道将成立督导组,集中开展督导检查,通报晾晒,同时将消防安全同步纳入平安督导、政务督查、安委办暗访范围,开展“全方位、不间断”督查检查,确保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七)集中开展大巡防行动。各村(社)、社区要广泛发动基层各类力量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巡防行动,重点加强对木结构木楼梯“通天房”集中区域、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沿街店铺、““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的巡防检查和预警提醒,每周不少于3次,村居社区每天严格落实“村企值守、夜巡打更”,突出夜间0时至次日6时时段巡查力度。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1月底前)。各村(社)、社区结合实际细化本地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本地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主要负责人牵头挂帅,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发动。要向社会广泛发布行动公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大整治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年2月底前)。各村(社)、社区要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部署,集中开展“七大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六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落实重点整治要求,确保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2月8日前完成全覆盖排查,重点排查未纳管的““九小”场所”、培训机构、出租房、经营性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等,并将排查情况录入“141”基层治理体系。2月底前,跟踪完成隐患整改工作。排查整治期间,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督促企业(场所)开展自查自纠,落实闭环管控举措。2月2日前,完成隐患自查自纠工作。2月8日前,不停产(不停工)企业(场所)落实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力量;停产(停工)落实停工期间安全防范举措和值守人员。2月底前,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动态清零。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底前)。各村(社)、社区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3月底前,将组织对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验收不合格的,将责令重新组织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提升思想认识,压实消防责任。各村(社)、社区要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要立即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针对性制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细化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措施要求,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严密组织实施,形成整治闭环。各村(社)、社区要突出辖区和行业领域重点,对本行业不放心、不托底的单位场所要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实施清单式整改、闭环式解决、销号式管理,严格对照问题清单,督促责任单位完成隐患整改销号,坚决做到“一般隐患即查即改、重大隐患闭环管控”。对长期未整改的固有重大隐患和重点问题,要落实“两个一律”要求,严格行政处罚,压实单位主体责任。

(三)守牢关键节点,确保绝对安全。春节前及节日期间,要带队对人员密集的交通枢纽、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新春祈福佛教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消除突出火灾风险。全国两会期间,要强化社会面消防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摸排辖区内不放心单位和区域,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

(四)强化跟踪问效,强化工作落实。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经济运行、平安建设等重点督查内容,提请党政领导亲自带队开展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直接到现场开展消防安全暗访检查。各地消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督导检查,对隐患排查、闭环整改浮于表面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对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或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和部门开展约谈、警示,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各村(社)、社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月5日前街道应急办。各村(社)、社区每周三前报送行动推进落实情况、《西城街道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


附件:

1.消防安全排查记录表

2.西城街道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清单

3.西城街道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


附件1

“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记录表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单位

基本

情况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小学校(小幼儿园 )、¨小医院(小托育机构)、¨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旅馆、¨小餐饮场所、¨小商店、¨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其他场所

检查情况

突出

问题

隐患

风险源管控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2.不得违规电气焊作业。

3.设置在高层建筑、地下室内或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内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4.电瓶车充停区域与居住区域未采用实体墙完全分隔。


防火分隔

1.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非居住部分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紧急情况下居住人员不能安全疏散的。

2.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合用场所所在房屋不得为木结构。


一般

问题

隐患

用电管理

1.室内电气线路未套管保护,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

2.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


用火管理

煤气灶与居住部分未采用不燃烧体隔墙和密闭门、窗进行有效分隔。


安全管理

电瓶车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充停。


装修材料

不得采用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


安全疏散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

2.外窗设置无法从内部开启的防盗窗。


设施器材

1.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灯,或未保持完好有效。

2.室内消火栓无水或压力不足。


教育培训

从业人员未掌握“一懂三会”消防技能要求。


其他问题

其他消防安全问题。


备注:“检查情况”一栏填写检查发现的问题。

出租房消防安全排查记录表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单位

基本

情况

地址(县、乡、村社及门牌号):                      


出租房间(间):            居住人数(人):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检查情况

突出

问题

隐患

防火分隔

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防火门、自行关闭钢质门)和楼板进行分隔。


电瓶车管理

电瓶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居住区域未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


一般

问题

隐患

隔墙分隔

房间未采用实体墙分隔,隔墙分隔未砌至楼板底部或分隔不严实。


电气线路

1.室内电气线路未套管保护或者套管不到位。

2.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


明火使用

煤气灶与居住部分未有效分隔。


消防设施

1.未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

2.未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


疏散畅通

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封闭或堆放杂物)。

2.外窗设置无法从内部开启的防盗窗。


其他问题

检查发现的其他消防安全问题。


备注:“单位基本情况”出租房间数以1户人家居住的房间为1间,居住人数指单栋房屋居住的总人数(包括房东),“检查情况”一栏填写检查发现的问题。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记录表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单位

基本

情况

建筑名称:                                      

地    址:                                      

物业服务企业:                                  

建筑类型:                                      

检查情况

突出

问题

隐患

消防设施

1.消防报警、喷淋、防排烟系统瘫痪。

2.消火栓无水。


电瓶车管理

1.楼道内大量电瓶车(5辆及以上)违规停放充电。

2.电瓶车集中充停区域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一般

问题

隐患

安全管理

1.未委托物业公司或明确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2.未明确楼长或者消防安全经理人。

3.电瓶车违规进楼入户充停的。


消防控制室

1.消控室无人值班或者未持证上岗。

2.值班人员不熟悉应急处置流程或操作不熟练。

3.不能提供年度自动消防系统检测报告。


消防设施

1.消防报警、喷淋系统存在故障。

2.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生命通道

1.消防车通道不畅影响消防车顺利通行,消防登高操作场地被占用。

2.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封闭或堆放杂物)。


微型消防站

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者微型站人员操作不熟练的。


其他问题

检查发现的其他消防安全问题。


备注:建筑类型指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建筑,“检查情况”一栏填写检查发现的问题。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记录表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单位

基本

情况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                                              

检查情况

突出

问题

隐患

审批情况

未通过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投入使用。


违规住人

场所内违规设置人员住宿。


风险源管控

1.违规电气焊作业。

2.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公共娱乐场所不得使用煤气瓶。

3.电瓶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部位违规充停数量5辆及以上,或者集中充停区域与其他区域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消防设施

消防喷淋、报警、防排烟系统瘫痪或者室内消火栓无水。


安全疏散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一般

问题

隐患

安全管理

1.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未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开展培训、演练。

2.未开展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未及时落实闭环整改。

3.消控室未按要求落实双人24小时持证上岗或者不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4.不能提供年度自动消防系统检测报告的。

5.电瓶车未按要求充停的。


设施器材

1.消控主机存在火警、故障、屏蔽点,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2.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未按要求配备或者未保持完整好用。


建筑安全

1.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被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

2.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采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


火源管控

1.未建立并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2.电气线路、燃气管路未按要求敷设。

3.厨房等明火使用部位与其他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未定期清洗油烟管道,明火厨房未配备灭火毯。


应急处置

1.现场抽查2名人员,不能正确报火警和熟练操作灭火器。

2.微型消防站未按要求到场处置。


其他问题

检查发现的其他消防安全问题。


备注:“单位类型”是指电影院、教育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养老福利机构、商市场、文化旅游场所、医疗托育机构、文物古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检查情况”一栏填写检查发现的问题。此表作为上级督导检查或者基层排查使用,不作为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自评、验收检查的表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排查记录表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单位

基本

情况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是否属于“园中园、厂中厂”:                     

检查情况

突出

问题

隐患

改变性质

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丁戊类厂房、仓库用作丙类以上厂房、仓库使用)未重新申报消防验收(备案)。


“三合一”

厂房内违规设置人员住宿的。


动火作业

违规电气焊作业。


安全疏散

厂房分隔出租导致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


一般

问题

隐患

安全管理

1.未书面明确租赁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各租赁方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的。

2.未落实机构、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3.未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

4.未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违章搭建

违章搭建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


消防设施

1.消控室无人值班或者未持证上岗。

2.报警、喷淋系统损坏。

3.消火栓无水。

4.灭火器压力不足。


疏散畅通

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封闭或堆放杂物)。

2.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电瓶车管理

1.电瓶车在厂房内违规充停的。

2.电瓶车集中充停区域与其他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


疏散逃生

1.“厂中厂”各楼层未安装统一联动报警装置。

2.未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微型消防站

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者微型站人员操作不熟练的。


其他问题

检查发现的其他消防安全问题。


备注:“检查情况”一栏填写检查发现的问题。


民房消防安全排查记录表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单位

基本

情况

地址(县、乡、村社及门牌号):                      


居住人数(人):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是否设置木楼梯、木楼板:                            

检查情况

突出

问题

隐患

防火分隔

房屋内设置家庭式外来物料加工、储存点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防火门、自行关闭钢质门)和楼板进行分隔。


电瓶车管理

电瓶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居住区域未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


一般

问题

隐患

电气线路

1.室内电气线路未套管保护或者套管不到位。

2.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


火源管理

1.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合格燃气灶具。

2.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烟花爆竹)。

3.不规范的家庭祭祀行为。


疏散畅通

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封闭或堆放杂物)。

2.外窗设置无法从内部开启的防盗窗。


其他问题

检查发现的其他消防安全问题。


备注:居住人数指单栋房屋居住的总人数,“检查情况”一栏填写检查发现的问题。



附件2

西城街道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清单

市       县(市、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排查领域

序  号

单位(场所)/名称(户主)

地  址

火灾隐患

责任人

整改情况

“九小”场所

1






2











出租房


1






2











高层建筑


1






2











人员密集场所


1






2











工业企业

1






2











民房领域

1






2












附件3

西城街道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

县市区

排查领域

排查数量(家)

督改隐患(处)

挂牌整治(家)

约谈(家)

曝光(家)

培训排查人员(人)

集中演练(家)

集中宣传(场次)

拆除防盗窗(处)

电动车查处(起)

查封(处)

关停(家)

罚款

(万元)

拘留(人)

移送追刑(人)


“九小”场所
















出租房
















高层建筑
















人员密集场所
















工业企业
















民房领域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至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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