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66/2024-15612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茅畲乡 成文日期: 2024-07-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茅畲乡综合信息指挥室工作规程
发布日期: 2024-07-19 14:21   来源: 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办) 字体:[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块统能力,规范运行程序,提高管理效能,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群众水平,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茅畲乡综合信息指挥室(以下简称“指挥室”)是茅畲乡的核心中枢,赋予其指挥权、督导权、考核权。对上承接区级社会治理中心指令任务,对下负责网格的管理评价,横向推动“党建统领、经济生态、平安法治、公共服务”四个平台间高效协同,实现闭环管理。

第三条 指挥室是茅畲乡的指挥调度平台,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等重大情形,进行快速响应,必要时可指挥调度辖区所有力量,进行联动处置。

第四条 指挥室是茅畲乡的信息研判平台,汇集信息和数据,及时发现影响辖区经济运行、生态环境、社会稳定等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研判分析辖区内的经济形势和社会形势。

第五条 指挥室是茅畲乡的流转交办平台,无差别受理群众来人(来电)、政务咨询、矛盾纠纷等问题,根据事项类别和职责分工及时流转交办给“四平台”或相关责任站所(单位)办理。

第六条 指挥室是茅畲乡的督导考评平台,对“四平台”的指令响应、事件流转处置进行跟踪督办、绩效评价,对村社网格事务准入审查、责任捆绑、星级评定等进行综合考评,推动110警情、12345民情、网络舆情、村居社情双向协同、高效流转、快速处置、闭环反馈。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七条 指挥室成立领导小组,主任由乡党委主要负责人兼任,设定常务副主任、副主任、专职副主任、主任助理等职务,并配备工作任务相匹配的人员力量。

第八条  指挥室采取平战结合模式开展值班值守工作。平时每日安排一名班子成员担任值班长,统筹指挥处理当日重大、紧急事件,建立值班备勤机制,确保指挥室正常运行。战时,由主要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响应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和村(居)网格报送的紧急事项。及时接收、汇总、分析和处理突发事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并及时汇报。

第九条  指挥室以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为依托,对“党建统领、经济生态、平安法治、公共服务”四个平台进行日常管理,负责信息汇总、研判会商、分类处置、联勤联动、督考评价、交流培训、领导轮值、保密管理等职责。每个平台确定相应的分管领导,并公开公示,牵头发挥平台功能,统筹协调平台内多跨业务。

(一)党建统领平台:主要承接党建统领整体智治、数字社会、数字文化等系统相关重大应用功能。统筹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人大、政协联络、民兵、工会、团委、妇联等力量,协调落实党的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统战、人武、人大、政协、群团等领域的改革任务和工作部署。党建统领平台由乡党建综合办公室负责,一般由党委主要负责人牵头。

(二)经济生态平台:主要承接数字政府、数字经济等系统相关重大应用功能。统筹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力量,协调落实经济发展、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领域的改革任务和工作部署,推动相关领域重大改革举措和工作任务在村(居)落地落实。经济生态平台由乡发展服务办公室负责,一般由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

(三)平安法治平台:主要承接数字政府、数字法治等系统相关重大应用功能。统筹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人武、信访、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消防等力量,健全执法协调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协调落实平安综治、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监管执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领域的改革任务和工作部署,推动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重大部署在村(居)落实落细。平安法治平台由乡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一般由党委副书记牵头。

(四)公共服务平台:主要承接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等系统相关重大应用功能。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统筹社会事务、便民服务等力量,把直接面向基层的相关事项纳入茅畲乡公共服务平台,并延伸至村(社区),协调落实社会事务、便民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审批服务等领域的改革任务和工作部署,强化线上线下服务融合,推动相关领域重大改革举措更好惠及群众。公共服务平台由乡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一般由分管副乡长牵头。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条  根据“141”基层治理体系迭代升级总体部署要求,整合全乡党建、经济、治理、服务人员力量,承担统筹协调、信息研判、指挥调度、决策服务等工作。

第十一条  牵头负责全乡治理体系建设,围绕“党建统领、经济生态、平安法治、公共服务”四大跑道,督导“基层治理四平台”运行和村居网格工作,负责辖区各类案事件的受理、流转、交办、督办、反馈、督查、通报,负责承接上级中心调度指令,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等工作。

第十二条  推动基础业务闭环落地,夯实网格化管理,推进“地址库”、“一标三实”等基础数据的核采,根据实战需要提出“圈层感知”布局优化建议,做好省市区重大应用贯通等工作。


第十三条  开展分析研判,为茅畲乡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工作建议意见。

第十四条  完成上级社会治理中心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运行模式

第十五条  模块化运行。对应“基层治理四平台”党建统领、经济生态、平安法治和公共服务四条跑道,对茅畲乡主要职能进行统筹并实行模块化运行,支撑指挥室核心功能的有效运转。

第十六条  联勤化运行。实行“122”运行模式,即强化1个综合信息指挥室的合成作战能力,充分运用2种方式(即科技赋能、群防群治),综合调度2支队伍(即执法队伍、村社网格队伍)。

第十七条  数字化运行。依托数字化支撑,平时以基层智治综合应用作为主干通道,通过“三种集成”方式(接口集成、界面集成、专线集成)打通各高频专业系统,对职能站所、执法队伍、网格力量、社会协同力量进行信息收集、事件流转和任务派发;战时依托“圈层感知”的预警能力、网格力量的“吹哨”信息和融合通讯技术(对讲机、单兵、无人机、视联网会议等)等,综合调度各种力量,确保重大问题快响激活、快速处置。


第五章 运行机制

第十八条  值班值守机制。指挥室实行乡班子成员带班轮值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按照“1名带班领导+1名值班组长+N名值班人员”的标准,每天做好值班值守,负责协调处理当日事件。指挥室围绕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按照值班交接、首问负责、每日会商、勤务报备、常态监督等工作制度,定岗定人定责。按照“首次接单、全程跟踪、负责到底”的要求,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为当日事件处置的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责任人应按规定和流程及时规范处置;职责范围外的事项,快速协同流转,跟进处置进度;重大突发事件,立即上报指挥室主任。如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倒查追责。

第十九条  流转交办机制。聚焦数据信息全量归集,承接区综合指挥中心派单,汇总群众线下来访、网格员排查上传的信息,以及茅畲乡中心站所和四个中心的横向流转案事件,确保辖区信息归集“全覆盖、零遗漏”。坚持“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原则,指令、任务、事件统一由乡综合信息指挥室流转交办。一般事件,按照规范要求分类分级进行分流交办;疑难事件,由乡值班领导分析研判后进行分流交办;重大多跨事件,由指挥室主任牵头开展会商研判、交办落实。乡无法解决则上报区社会治理中心等部门,快研快办、联处联办。系统自动对1天内未受理,4天内未办理的事件进行督办。综合信息指挥室全程跟踪事件办理情况,及时催办。

第二十条  信息研判机制。定期召集党建统领、经济生态、平安法治和公共服务“四平台”负责人召开工作会商会,掌握工作进度,集中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牵引带动、合力推进“四平台”的重要工作。构建“常态+专题”研判模式,通过每日统计分析汇总、每周综合态势分析、月度运行质效通报、专题预警分析报告,准确掌握客观情况,分析研判趋势动向,预测预警预防重大风险隐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交办四平台模块和村居网格落实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条  指挥调度机制。指挥室被赋予全域调度、高效权威的指挥权。如遇自然灾害、重大活动、敏感节点和重大突发事件等,由指挥室主任带班指挥,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调度辖区派出所、消防站、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力量,实现快速响应、整体联动、无缝对接,确保指挥有力、快速响应、协同高效。

第二十二条  督导考评机制。采取全面与专项相结合的方式,对信息上报、事件处置、应用贯通、应急联动等方面进行定期督查考核。按照“一事一结”的要求,在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进行复盘,评估处置结果,总结处置经验,查找问题短板,研究改进措施并形成重大事件处置案例库,切实提升治理质效。在重大活动和突发案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复盘总结,形成重大事件处置案例库和预案库,改进工作措施,指导线下工作。实行“任务清单化”、“履职清单化”,对网格工作团队开展基础数据核采、矛盾纠纷化解、事件处置反馈、指令派发承接等工作,实行网格责任捆绑,采取“周晾晒、月通报、季评比”等方式,并将相关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日常管理

第二十三条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抓好指挥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引导工作,定期组织学习党的各种理论知识,在不断深化思想政治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组织集中开展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

第二十四条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学习,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引导指挥室工作人员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职责担当、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

第二十五条  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理论学习;阶段性总结经验,强化创新举措;坚持理论结合实际,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担当意识,提高工作标准。

第二十六条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加强警示教育学习,不断提高团队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禁止向外泄露任何有关指挥室的数据信息,未经授权不得随意复制、拍摄、摘抄、转发任何相关信息。

第二十七条  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建立指挥室日报、周报、月分析报告等档案资料,档案资料应确保真实、可靠、完整、可用和安全。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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