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87/2024-155959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7-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公告(2024年第2号)
发布日期: 2024-07-11 16:04   来源: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字体:[ ]

台州黄岩盛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政处罚一案,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于2023年11月10日对你单位作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于2023年11月10日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黄应急管罚〔2023〕2008号),要求你单位自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黄应急管罚〔2023〕2008号)送达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而你单位至今仍未缴纳。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催告书》(黄应急催〔2024〕5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告知你单位如下事项: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将上述罚款缴纳至中国农业银行黄岩支行(户名: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帐号:19915101040096976040601);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上述罚款数额),加处的罚款由上述银行一并收缴。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催告书》(黄应急催〔2024〕5号)

 

本局联系电话:0576-84616120

本局联系地址: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南路281号

 

 

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1日

附件。催告书-盛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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