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04/2024-15536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黄岩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6-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黄岩区缓学、休学、复学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6-21 11:53   来源: 区教育局 字体:[ ]

                                            黄岩区缓学、休学、复学政策解读


 

一、关于延缓入学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休学

(一)需备材料:

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医生建议休息日须达到3个月以上的;2、医药费发票和出院小结;3、诊断证明书;4、所在学校网上提交休学申请,生成休学表,学校审核盖章。

(二)要求:

1、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学年,因病未痊愈者,可继续休学一学年;

2、高中时间休学不得超过两次;

3、休学期间不得报考高一级学校或转入他校就读;

4、学生在一学期内,因特殊情况请假缺课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跟班学习有困难,可根据学生意愿,按规定给予休学。

5、办理休学手续,材料必须齐全,缺一不可,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凡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休学者,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学校应将学生休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三、复学

(一)需备材料:

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2、学生提交申请,学校批准,签署意见盖章;3、前期休学表;4、学校网上提交复学申请。

(二)要求:

到期不办理复学手续,做自动退学处理。

四、转学

(一)需备材料:

1、转入学校有学额,同意转学,转出学校同意转出并打印学生学籍表加盖学校公章:2、转入学校网上提交申请并上传加盖公章的学籍表电子档;3.转学审批顺序是:转出学校打印学籍表并加盖公章→转入学校网上提交转学申请并上传转出学校盖章的学籍表→转出学校主管部门网上审批→转入学校主管部门网上审批。

(二)要求:

1、同县区、同城内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

2、同级示范普通高中方可互转,转入学校班级有空额方可接收;

3、跨省转学必须提供全国学籍号。

4、初三原则上不准转学

5、办理转学手续必须按照审批程序审批和盖章,违规操作的不予受理。

四、关于自行实施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法规定: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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