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04/2024-154394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5-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关于调整义务教育学校挂牌责任督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15 11:15   来源: 区教育局 字体:[ ]

各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3]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转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浙教督室[2013]6号)精神,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决定调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挂牌责任督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督学职责

责任督学是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委派到指定学校,按照规定职责、规定程序,依法对学校办学进行监督指导的专业人员。

1.基本职责

(1)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

(2)对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3)指导学校开展自我检查与自我评价,发现并指导学校总结工作经验,督促学校落实综合督导、专项督导指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4)完成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督导事项

(1)校务管理与制度执行情况。

(2)课程开设与课堂教学情况。

(3)学生学习、体育锻炼与课业负担情况。

(4)教师师德与专业发展情况。

(5)校园与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6)学生饮食与宿舍卫生情况。

(7)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3.督学权利

(1)要求被督导学校提供与督导事项相关材料。

(2)要求被督导学校就督导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3)就督导相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4)受区教育督导部门委托,约谈被督导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

(5)向有关部门提出相关建议。

4.工作要求

(1)对每所学校的督导原则上每个月不少于1次,每月督查课堂教学情况不少于2节。

(2)按每月督导主题开展督导,及时填写并上交《责任督学工作记录表》并通过浙江省教育督导平台上传督学笔记。

(3)及时向学校反馈督导发现的问题,并开展问题整改跟踪。

(4)每学期及时撰写责任工作总结。

二、义务教育学校责任督学安排

责任督学

挂牌学校

李元领

北师大实验学校、永宁小学、启智学校、台州国际文武学校

柯建勋

西江小学教育集团、新前中心小学、北洋中心小学、宁溪小学

金礼德

实验小学、新城新家学校、新纪元学校、滨江小学

张玲生

樊川书院教育集团、九峰学校、沙埠小学、高桥小学

胡建设

院桥中心小学、院桥实验小学、院桥镇北小学、惠民学校

陈继君

黄初教育集团、北城中学、江口中学、澄江中学、

朱云洲

宁溪初中、富山小学、平田小学、上垟中心小学、屿头小学

蒋正义

东城中心小学、东方学校、利民学校、光明学校

许荣增

实验中学、南城中学、沙埠中学、院桥初中、高桥中学

周冈

东浦中学、头陀中学、新前中学、灵石初中

卢卫兵

头陀小学、镇东小学、王林小学、三友学校

戴飞洪

锦江小学、南城中心小学、博远学校、茅畲小学

叶剑勇

文渊学校、城关中学、明星学校、宏振学校

卢良荣

澄江中心小学、江口中心小学、江口二小、北城中心小学

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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