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86/2024-115708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模具加工行业行政合规指引(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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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鼓励我区模具加工企业守法合规、诚信自律,引导建立行政合规制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模具加工企业,本区其他从事模具加工经营活动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可参照本指引开展自主合规管理。 第三条【基本概念】本指引所称行政合规,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等要求。 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监管处罚、经济损失、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指引所称行政合规建设,是指企业通过制定合规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结合企业自身运营实际,制定并持续修改内部规范,监督内部规范的执行,以实现增强内部控制,对违规行为进行早期预警,防范、化解、控制合规风险的一整套管理活动和机制。 第二章 行政合规内容 第一节 主体登记要求 第四条【主体登记合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即办理营业执照),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风险提示1:从近年来区市场监管局检查情况来看,“厂内厂”等无照经营情况还时有发生。依照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不得从事经营活动。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将被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节 经营活动规范 第五条【商标承印合规】模具加工企业承接模具加工业务涉及商标标识的,应当遵守《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法定义务。依照规定,商标标识制作方式包括印刷、印染、制版、刻字、织字、晒蚀、印铁、铸模、冲压、烫印、贴花等。具体而言,委托人应当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合法的营业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并出示《商标注册证》或复印件。委托人非商标注册权人但属于被许可使用的,应当提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对于模具加工企业而言,则需要当对委托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商标图样进行核查,委托人未提供规定的证明文件,或者其要求印制的商标标识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不得承接加工印制业务。同时,承印商标印制业务的,还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载明委托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的主要内容,连同《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商标印制授权书复印件等一并造册存档。 (风险提示2:企业在承接带有商标标识的模具加工业务时,未按规定查验委托人的身份和相关证明文件,或未建立印制台帐和档案的,依据《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将被处以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风险提示3:企业在承接带有商标标识的模具加工业务时,未按规定查验委托人的身份和相关证明文件,导致侵犯了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将被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将面临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将面临最高二十五万元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从重处罚。) (案例警示1:黄某在2020年4月受江苏镇江一客户的委托,未查验商标使用许可证明即为其加工带有本田商标的汽车保险杠模具一幅,后经查,该客户未经本田商标注册权人许可,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规定,给予没收模具并处以8万元罚款的处罚。) 第六条【竞争合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为商业秘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不得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风险提示4: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范畴,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的规定,单位或个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或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警示2:袁某原系台州市某模具有限公司的员工,后入职同类型企业,离职前,袁某违反公司保密协议,盗取公司模具设计图纸及与模具生产相关的所有资料,准备用在新入职公司的经营活动中。2022年5月,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的规定,给予袁某10万元罚款的处罚。) 第七条【广告宣传合规】企业应当建立广告审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审查发布的广告内容,企业通过自建网站、微信公众号、抖单等渠道发布的企业简介、广告用语等广告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 (风险提示5:广告宣传内容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构成虚假广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将被处以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警示3:台州市黄岩某塑模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网站上发布企业简介,称公司实力雄厚,拥有30多项专利。经查明,该公司仅拥有外观设计专利1项。2022年9月,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给予行政处罚。) (风险提示6:企业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的;未取得专利权,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的;使用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的;将被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警示4:黄岩某模具厂因使用已终止的专利作广告,于2022年5月被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处以罚款1万元。) 第八条【特种设备合规】企业应当采购、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并且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风险提示7:我区一些模具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常会使用升降机进行移动模具件,行车等升降机属于国家公布的《特种设备目录》中的起重机械。使用非法生产、未经检验的行车或者简易升降机,其本质属于使用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这等于埋下不定时炸弹,为法律所禁止。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将被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将面临最高三十万元的罚款。) (风险提示8:企业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受到相应的信用联合惩戒。此外,若发生事故的,将对负有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警示5:2023年7月,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台州市黄岩某模塑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正在使用升降机进行移动货物,该升降机未经检验,构成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这一违法行为。该局依法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第三章 合规管理建设 第九条【深化合规要求】鼓励企业将行政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 第十条【落实合规职责】鼓励企业按照“管业务就需管合规,管经营就需管合规”要求,将行政合规职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十一条【明确管理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行政合规负总责,行政合规管理员履行具体识别、评估和监测行政合规风险的职责。 第十二条【梳理潜在风险】鼓励企业全面梳理、查找行政合规风险点,分析、评估行政合规风险,及时预警和化解违法风险。 第十三条【识别风险内容】鼓励企业建立行政合规风险识别机制,对行政合规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分析,准确识别行政合规风险点。 第十四条【发布预警信息】鼓励企业建立行政合规风险预警机制,就典型性、普遍性或者可能产生的行政合规风险,对内部相关业务部门发出预警信息,告知相关负责人员提前介入。 第十五条【防范应对风险】鼓励企业建立行政合规风险评估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等变化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对行政合规风险进行研判,预估可能产生的风险等级,并根据不同风险等级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 第十六条【处置化解风险】鼓励企业建立行政合规风险处置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整改。对未产生失信影响的,通过健全规章制度、优化业务流程等,堵塞管理漏洞;对已产生失信影响的,实行快速处置、闭环管理,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尽快消除不良影响。 第十七条【信用修复情形】鼓励和引导企业及时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企业有下列失信信息,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一)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二)行政处罚信息; (三)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 (四)其他失信信息。 第十八条【信用修复申请】企业应当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或国家发改委《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履行法定义务和纠正违法行为等相关材料,申请信用信息修复。 第十九条【信用修复流程】企业可以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和程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信用修复”即进入信用修复界面,申请修复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失信信息,包括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 企业可以按《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要求和程序,登录“信用中国”、“信用浙江”网站,申请修复由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认定的失信信息。 第二十条【数据共享互认】企业可以根据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提醒,对依法同步送达的《信用修复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按规定及时提出修复申请,减少失信成本。 企业申请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提出,完成修复后数据自动推送至“信用浙江”同步更新;申请其他部门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可自主选择前述公示系统(浙江)或“信用浙江”办理,完成修复后数据自动共享。 第二十一条【合规奖惩措施】企业可结合合规管理制度建设和人才建设,建立行政合规风险报告制度,落实激励惩罚机制,鼓励员工报告行政合规风险,对违反企业合规义务、政策和程序的人员采取适当的纪律处分,对积极开展行政合规工作的人员适当予以奖励。 第二十二条【鼓励合规认证】鼓励企业积极参加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的相关合规管理体系认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十三条【合规文化】鼓励企业将行政合规文化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将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理念融入生产经营中,并贯穿于企业文化建设的始终。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指引效力】本指引仅对企业行政合规建设作出一般性指引,供企业参考。若本指引的相关规定与上级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指引提示】本指引并非模具加工行业中的全部合规风险,且相应风险点会随着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而变化,未涉及的事项,应当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实施。 第二十六条【施行日期】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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