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20/2024-115298 | 文件编号: | 黄环〔2024〕6号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4-02-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黄岩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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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委、区政府: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紧密结合主题教育,推动全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先后召开党组专题学习会11次,青年读书分享会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2次,全局专题学习会议1次,以此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高度自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争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忠实践行者。 二是紧密结合大兴调查研究工作开展清廉环保走访调研活动,专门组建了4支助企帮扶宣讲队伍,由局领导班子带队,深入企业一线,倾听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困,先后收集问题清单近30余条,目前均在逐步解决落实中。 三是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将清廉环保建设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过程,着力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为黄岩打造百万城市厚植生态底色。 (二)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依法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完成81家企业污染防治绩效提级、50家低效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15家重点行业VOCs源头替代、34家塑料件涂装企业综合整治以及上峰水泥公司粉磨站超低排放改造整改等工作。推动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淘汰老旧柴油叉车232辆,超额完成10辆;完成路检路查入户检查车辆30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登记300辆、非道执法检测700辆、非道机械GPS安装联100辆。开展“百日攻坚”扬尘专项行动,整改扬尘污染问题点位553个,调整道路扬尘自动监测点位4个,建成乡镇空气站18个(东城街道以国控九峰站点为准),实现区域监测全覆盖。2023年我区PM2.5均值21μg /m3,空气优良率96.2%。 二是依法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2023年8月,我区再次捧回2022年度“大禹鼎”,是继2019年度、2020年度后第三次获得该项荣誉。重点抓好断面水质提升,严格落实一点一策;同时成立朱砂堆断面水质提升工作专班全力推进25条措施落实落细。加快台州市(黄岩)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国家试点建设,目前江口片区已完成项目立项。完成全区所有村级以上河道1600余条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第一轮排查。加快4个工业集聚点零直排建设,目前高桥杏林、新前屿新、北城模具博览城集聚点已完成,院桥繁荣小微园区正在推进中。开展省级标杆园区创建,江口医化园区标杆园区已完成省级评审待最终核定。完成半岭溪、黄岩溪一级电站水库、后岙溪等3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严保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全面完成长潭水库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深度实施库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滩涂杂草收割外运等保水质工程,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100%,省控以上断面优良率100%。 三是依法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开展用途变更地块开发利用现状排查,对14个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土壤安全利用。已开展受污染耕地“源解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完成轻化投资区土壤(地下水)修复治理方案编制,并召开区政府协调会明确后续整治实施主体等要素。完成黄岩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持续推进无废细胞创建,今年完成创建20个,累计创建120个。以“天眼清废”整治内容为基础,开展固废堆场整治提升行动,加大违法固废收储点排查和整治力度。2023年,我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建设用地地块调查覆盖率达到100%。 四是依法持续推进噪声防卫战。开展漠视群众利益噪声专项治理,印发《黄岩区2023年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广场舞噪声治理工作专班,由两位分管区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全力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点位整治。高标准完成塔水桥噪音省级交办件问题整改,并提前1个月销号。截至目前,我区先后共组织噪声检查108次;设置广场舞噪声自动监测点位5个;办理噪声信访件共计105件,全区噪音信访量总体呈下降趋势。 (三)依法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是探索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新模式。台州市首个项目EOD项目“水美黄岩·芳养共富”取得实质性进展,并已获得授信融资22亿,初步形成西部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相容相促新格局。 二是深化“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扩面改革。在黄岩省级经济开发区和模具小镇的基础上,延伸开展高桥、南城、澄江、院桥、沙埠、北洋、头陀、茅畲等8个乡镇(街道)产业园区及工业集聚点规划环评工作,已完成高桥街道产业园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首例应用,并已惠及园区5家企业。2023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20件,按照“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备案55件,无“两高”项目审批。 三是抓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积极推动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工作,2023年,共完成排污许可发证94家(其中首次发证9家,延续发证46家,变更发证15家,重新申请发证24家);排污许可证登记159家。 四是争取试点项目落地。台州市(黄岩)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国家试点项目落地实施。黄岩智能模具小镇入选浙江省第三批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头陀镇断江村、北洋镇瑞岩村等16个村(社区)入选第三批低(零)碳村(社区)试点。黄岩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首批省级环境健康友好创新试点。 (四)依法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排查 一是狠抓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截至目前,我区2020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39件信访件和10个反馈问题全部完成,其中新前铸造行业问题提前1年完成;中兴砂场问题整改入选“省委总典型案例库”。2021年省委生态环保专项督察信访交办件13件,已完成12件;2022年省委督察反馈问题2件,均完成整改。加快推进省市七张清单问题整改,省级七张清单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销号;市级七张清单问题5个,已完成3个,剩余2个预计2024年2月完成整改。另外,2018年一轮省督信访交办件61个,已完成60个,剩余1件未完成,涉及王西村老工业点整改问题,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二是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高效完成89家省、市政企协商调产修整工作;组织“夜鹰行动”4次;对99家重点管控企业开展10轮次巡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数70件,行政处罚立案37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60件,共处罚款1118.7764万元。治安移送公安机关5件,行政拘留1人。调处信访件700件。 三是依法推动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办理。积极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持续跟踪、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办理的台州黄岩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入选为浙江省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 (五)严格依法依规执行法定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每季度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规定,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企业和执法人员的随机抽取,并及时在网站公开检查结果。 二是开展公平性竞争规范性审查。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办公室法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并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及时上报。 三是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我局与浙江雷博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聘用合同,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规定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我局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8条,均按照规定和流程予以答复。 (六)严格执行环境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在高水平推进严格执法中的促进作用,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审查环境违法案件材料,履行相关法定职责,做到“一案一卷一审”,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结案案卷及时审核并进行归档。 三是积极推进集体审议制度。对需提交局案审会集体讨论的行政处罚案件,经过案审会集体审议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截至目前,共提交局案审会集体审议的行政处罚案件共22件。对需提交市局政策法规处审核及提交市局进行集体审议的严格依照市局规定执行。 四是行政执法案卷严格执行《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台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细则》有关规定,并及时将行政处罚案卷有关内容在政务网站及时公开。 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各个科室以及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治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七)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培训活动 一是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普法。2023年,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录用129条,其中新华社3条;人民日报2条;联合台州日报、今日黄岩等媒体开展“生态共富”专题采风活动1次,报道分别在台州日报、今日黄岩上发布。中国环境报4条;今日环境3条。召开黄岩区“水美黄岩·芳养共富”EOD项目新闻发布会、黄岩区“无废城市”建设发布会2场融媒体新闻发布会。2023年“黄岩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送推文422条,“浙江生态环境”录用9条,其中阅读量1万+的3篇。《中国最美丽》视频在浙江生态环境视频号发布;生态“浙历”已录用4篇。“台州生态环境”录用16条,其中阅读量1000+的6篇;发布微博4200条。在全区普发“6·5”世界环境日宣传短信,不断增强环保宣传浓厚氛围。 二是创新环保设施对外开放模式。我局开展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的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宣传“四进”活动,完成2023年度优秀讲解员人选申报。截至目前,共计向公众开放20次,接待实地参观550余人,参观群体涵盖学校师生、社区居民、社会团体、志愿者等。黄岩区“双线联动 共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入选全国首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优秀案例集》。 三是扎实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四万工程”暨环保知识宣讲系列活动。联合区科协、区垃圾分类办、黄岩环保志愿者协会等多个单位,以主城区和中心镇为核心,同步向周边偏远乡镇街道延伸,凝聚合力推动进文化礼堂“四万工程”活动,提高群众对环保宣传进文化礼堂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截至目前,已发动近50名志愿者,分批次赴19个乡镇(街道)文化礼堂,开展了24场次环保知识宣讲活动,涉及大气、水、土壤、固废、垃圾分类等多方面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办事政策问题,受益人数达1000多人次。 四是有针对性的对不同群体开展环保知识培训。对内,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会等工作会议、召开执法案卷评查培训会;同时邀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专家针对如何防范和化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局内进行授课。对外,邀请台州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相关领域专家在北师大台州实验学校、新前街道、江口街道开展了5场培训会,并张贴条例宣传海报、发放条例单行本等。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一是环境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究其原因,一是普法宣传存在死角。黄岩区作为模具之乡,从事塑料加工、处理的个体加工户和小规模企业较多,架台机器就能从事生产,执法压力大,同时也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点,影响了普法的整体效果。二是宣传力度跟不上法律政策更新速度。我局虽然结合新法新规、重要时间节点,不断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但环保法律法规多,政策更新快,导致宣传工作有些滞后,影响了宣传效果。 二是案件办理过程防范复议诉讼风险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2023年,新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目前撤回复议申请。目前行政诉讼案件8件(2件当事人撤回起诉,6件目前法院均未判决)。主要原因在于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最低罚款额度60万,企业难以负担,同时增长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给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法制人员审查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将更加重视行政执法程序和案件证据收集,需紧跟案卷评查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内容。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重大问题、重要任务和重点环节,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问效。 (一)力学笃行,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一是以学促修,切实提升理论水平。重视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深入结合主题教育,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认真制定学法制度,印发了《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重点工作。积极参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以德立身,切实做到率先垂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局班子成员一道,负重拼搏,切实提升环保人的形象。同时,严守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牢记宗旨,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二)实干当先,切实强化责任担当 一是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坚持铁腕治污、系统治理,一以贯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突出问题整改,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生态质量向“好”跨越。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过程,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行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人员完成调查取证后,按时将案卷移交法制部门进行审核,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召开案件集体审议会议并报市局法规处审核,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及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有关内容在政务网站公开。 三是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宣传。全面开展系列主题普法宣传、培训活动,始终坚持生态文明建设抓普法原则,创新思路,注重实效,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知度,持续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 (三)严于律己,树立勤政廉洁形象 一是带头廉洁自律,坚持从我做起,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廉政承诺书规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组织开展防范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带头签订《干部职工防范利益冲突情况自查报告表及承诺书》。 二是广泛开展约谈提醒,对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开展了逐级约谈,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做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着力解决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发挥党组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党组主要领导作为履职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充分发挥党组作用。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在监督考核上下功夫,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工作落实”要求结合起来,推动依法治区持续向纵深推进,切实把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二是组织和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建设,拓宽领导干部学法渠道,丰富学法形式,推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力度,提升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提升干部业务素质,确保在案件办理中能准确、熟练地运用法律法规条款,并在落实过程中注重证据收集、过罚相当等细节问题,充分体现公正性、公平性和合理性。 四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局将持续筑牢绿色发展理念,把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打好碧水、蓝天、治土清废保卫升级战,抓好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深化生态环境改革创新,全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美丽台州区域标杆。 五是依托各宣传节点,巩固前期普法成果。不断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普法工作责任制。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继续坚持,形成制度,巩固提高;对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分析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普法工作能够顺利实施。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 2024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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