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030026771540/2024-115293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黄岩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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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公开工作流程 根据《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策解读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以区司法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文件牵头起草科室在报送文件代拟稿时一并报送解读文件初稿。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后,由文件起草科室同步完成解读文件修改。 三、解读文本修改完成后送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审定。 四、局办公室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与对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并公开。
黄岩区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解读范围 凡以区司法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原则上都要进行政策解读;不解读的须经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同意。 二、解读内容 (一)制定背景,包括制定的意义、目的、依据等;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包括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标准、期限以及文件中的术语释义等应注意的问题; (三)其他应当补充说明的内容;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三、解读形式 政策解读可以按解读内容要求逐条说明,也可采用“一问一答”式或通过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一)以区司法局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时,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时,一并制定政策解读文本初稿并报送。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后,文件牵头起草科室应同步完成解读文本修改工作,经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审核后公开发布。 (三)各科、室、队、所、中心要明确职责,落实专门人员,起草解读文本,规范解读流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各科、室、队、所、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解读文本要通俗易懂,真正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清、信得过”。
黄岩区司法局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顺应互联网快速发展要求的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加强重大舆情回应督办工作,提高政务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明确政务舆情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对的组织机构和程序,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结合区司法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更好地保障舆情工作开展,成立区司法局政务舆情应对工作专班。区司法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政务舆情应对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负责与宣传部门及媒体的协调联系,收集、跟踪政务舆情,及时向上级领导、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各科室负责提供情况材料并进行核实、分析。 二、重要政务舆情的界定标准 涉及区司法局各项工作的政务舆情,根据其性质、规模、发布平台级别和影响力,分为一般舆情和重要舆情。重要政务舆情主要指:一是中央媒体报道的敏感政务事件;二是省、市主流媒体或网络媒体报道的引起较大反响的敏感政务事件;三是各级纸质媒体刊发的敏感政务事件;四是领导信箱集中反映的热点事件等。 三、工作原则 (一)快速及时原则。对重要政务情,要第一时间上报并持续跟踪。在当天采取处置措施并积极应对,迅速掌握话语主导权,及时消除政务舆情的负面影响,防止事态扩大。 (二)实事求是原则。在处理重要政务舆情时,应及时将事件的客观真相公布于众,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误会、不满和质疑。 (三)统一发布原则。在对外信息发布中,要做到统一口径,权威发布、早讲事实,避免多个出口、说法不一、自相矛盾,造成不良后果。 (四)认真负责原则。重要政务舆情处置工作由区司法局主要领导负责,在第一时间指派分管领导采取措施处置政务事件,同时启动信息报送、口径拟定、信息发布等措施,确保事件处置和舆情应对同步进行。 四、舆情处置机制 (一)发现机制。一是落实专人负责,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舆情的收集、整理、分类登记;政务舆情应对办公室负责汇总后,逐级报送。二是外部转来政务舆情,要及时转分管领导及涉事科室,分管领导及涉事科室要第一时间调查处理,掌握事件发展态势,第一时间发声。 (二)研判机制。各科室要增强政务舆情处置工作的政治敏感性,及时掌握重要政务舆情,科学研判舆情发展态势,及时上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统筹涉事科室及政务舆情应对办公室,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做好媒体采访的服务工作和网上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化解舆情引起的矛盾,从源头上遏制不良事态发展。 (三)处置机制。在接到重要政务舆情报告后,第一时间上报政务舆情处置分管领导,政务舆情处置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作出应对处置,并于当天进行回应。相关涉事科室接到舆情后要立即对舆情反映事项进行深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事实真相、处置意见等形成书面材料报政务舆情处置办公室,在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向媒体发布。政务舆情应对办公室要密切关注舆情发展态势,积极与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沟通,主动与重要新闻媒体协调,充分利用新闻通气会、访谈、接受采访、发表文章等方式,及时发布信息、引导舆论,掌握重要政务舆情处置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四)反馈机制。相关涉事科室要将重要政务舆情的处置情况于当日报政务舆情应对办公室和分管领导,负责重要政务舆情处置的分管领导要将处置情况于当天向主要领导汇报。 (五)上报机制。对需要上报上级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由政务舆情应对办公室形成报告经主要领导批准后,于当日上报。 (六)问责机制。在处置政务舆情过程中,对因知情不报、虚报瞒报、拖延推诿、处置不力而造成恶劣影响的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要对其进行约谈和问责,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重要政务舆情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坚持每日必看报、看网、看新闻,实时掌握政务舆情动态,发现重要政务舆情及时上报。 (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新闻舆情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沟通,及时了解舆情导向的最新动态,学习、提高舆情回应的科学方法。同时,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舆情信息员及时关注办公室机关浙政钉群,并实时关注,便于沟通协调。 (三)加强督查指导。要加强对本级门户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将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相关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加强对政务舆情管理工作的经验总结,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新闻媒体等平台做好舆情发布、监测分析、舆情引导工作,构建政务舆情处置的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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