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统计局机构职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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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国家和省市指定的统一的基本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方案,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全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调查工作,开展国民经济核算。 2.研究制定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现代化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审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全区的统计报表。 3.负责组织人口、农业、经济等一系列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并根据本区计划和管理需要搜集、整理、提供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向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4、依法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全区统计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 6、建立和健全统计信息自动化网络体系,充实和完善数据库。 7、统一管理区统计调查队、区普查中心和区统计执法事务中心、区服务业统计中心等下属事业单位。 8、组织全区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业品价格抽样调查、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和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工作。 9、指导和完善基层统计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统计单位登记制度、配合职能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负责对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 10、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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