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州湾新区城乡发展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将《关于印发台州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企业及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台建〔2020〕248号)文件自2024年7月2日起予以废止。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30日
台建〔2024〕77 号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台州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企业及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