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58/2024-158770 文件编号: 黄高委〔2024〕13号
发布机构: 高桥街道 成文日期: 2024-08-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高桥街道专职网格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1-20 14:02   来源: 高桥街道 字体:[ ]

各村(社)社区、各单位、机关各办:

为进一步落地落实基层减负工作,优化网格工作效能,完善专职网格员考核细则,提升专职网格员工作产出,根据黄社通20243号《关于开展网格考核细则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高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

 

 

 

 

 

高桥街道专职网格员考核管理办法

 

根据黄社通20243号《关于开展网格考核细则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地落实基层减负工作,优化网格工作效能,完善专职网格员考核细则,提升专职网格员工作产出,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细则具体为:

一、考核细则原则

坚持职责明确、客观公正、奖优罚劣、补助挂钩的考核原则,落实以岗定责、以绩定酬的考核要求,按月对网格成员进行绩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发放工作补贴或工作报酬。

二、考核方式

(一)基础信息录入(15分)。

专职网格员通过一标三实移动端实时采集更新上报人口、家庭、房屋、单位等基础信息。网格内实有人口、流动人口、重点人员(主要指网格内吸毒、涉邪、信访、社区矫正、精神病以及需帮扶等各类人员)、异常人员、关怀对象、组织场所、出租房等基础信息,要求及时采集并录入基层智治综合应用系统。根据实际变动及时更新上述信息。信息完整率或准确率低于特定98%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信息不全、更新滞后现象的,发现一例扣2分。

(二)应知应会10分)

专职网格员按要求掌握网格基本情况、工作要求等应知应会内容,能够准确回答省、市、区、街道的电话抽查或问卷调查,街道每季度对所有专职网格员进行1次考核,按四档进行扣分。完全了解的不扣分、基本了解的适当扣1分、基本不了解的大比重扣3分、完全不了解的扣分5分、电话无人接听扣5分。

(三)巡查走访15分)

专职网格员每月按要求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进行走访或巡查的,得基本分。月走访率或巡查率未达到100%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每被发现一次走访或巡查不真实的,扣5分。(网格内无重点人员或重点场所的,专职网格员按所属村网格员该项工作平均得分值得分,所属村没有的,按街道网格员该项工作平均得分值得分)。

(四)网格事件上报15分)

专职网格员报送的事件高质量占比低于95%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专职网格员报送的网格事件存在分类不准确、描述质量不高、虚假报送(一图多用一点多报、故意重复报送信息)等问题的,件扣1分;报送的网格事件被判定为低质量(宣传工作、会议、培训等内容)事件,件扣1分;出现事件受理办理超期被黄牌或者红牌督办,每次扣2事件上报条数未达标的,扣5分

5、政策宣传10分)

专职网格员每月按要求开展政策宣传并进行任务反馈

的,得基本分。专职网格员做好网格准入事项政策宣传(平安“三率”、反诈骗、反邪教、禁毒等),按需对辖区内居民、场所开展宣传,每月按照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宣传覆盖率未达到98%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

6、会议培训5分)

专职网格员按要求参加各级部门组织召开的网格相关工作会议或业务培训会的,得基本分。未按要求参加会议、培训的,迟到、请假每次1分,无故缺席2

7、指挥调度响应15分)

根据网格履职清单,对基层智治大脑下发的指令,专职网格员规范响应、执行、反馈的,得基本分值。未按要求响应、执行、反馈的,每次视情扣1-2分

8、网格联动演练10分)

专职网格员按要求参加网格联动演练的,得基本分。无故不参加演练的,按次扣2分

9、群众基础(5分)。

每个网格每月对常住人口的上门走访最低100户,每少一户扣0.5分。街道对专职网格员群众基础进行走访调查,按照网格调查的标准,将涵盖本地住户、租户、店铺经营者等多种类型,根据群众熟识度、群众好评率等确定本项得分。      

10、负面问题。

1)根据网格履职清单,对省市县乡平安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造成较大舆情或社会影响的事件进行倒查,专职网格员对已准入事项线索排查不力或发现未及时上报的,每起扣5分。

2)网格内发生涉平安稳定相关事项,被街道级以上通报督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平安考核扣分而事前未上报的,按事情严重程度每起扣5、10、15分;发生重大以上事故而事前未上报的,当月考核直接评为不合格。

3)专职网格员泄露涉密或其他敏感信息被上级或本级相关部门通报的,按起扣15分。

11、网格工作绩效考核

以无安全事故、无重大矛盾纠纷、无刑事治安案件为网格管理目标,加强网格管理,做到安全隐患早整改、违法犯罪早预防、矛盾纠纷早化解、稳定信息早掌握。

对发生以下情况的,视情况每项扣1-10分。

1)因平安问题隐患排查消除不到位,发生治安、盗抢、消防、生产、公共、生态、交通、食(药)品等各类一般安全事故或虽未发生事故但存在严重问题隐患。

2)因排查化解不到位,发生矛盾纠纷引发信访、不稳定事件或发生民转刑案件。

3)因治安防控不到位,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案事件。

4)因服务管理不到位,发生重点人员失控漏管、肇事肇祸。

5)因平安宣传工作不到位,村居社区没有相应宣传专栏,平安三率低下。

6)在省、市、区平安综治检查暗访考核时被通报或被扣分。

7)因排查不到位十人上出租房“否决项”、场所“三合一”等被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

8)因排查稳控不到位,发生群体性上访,进京赴省上访。

9)不得违规参加酒局、牌局,不制造、传播谣言,不得泄露相关秘密资料,依法参与网络活动。

10)专职网格员请假必须填报“请假报告单”,根据请假事由、期限规定,由本人持“请假报告单”逐级向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为有效,对未经批准擅自旷工超过五天以上人员,予以辞退。网格员出现一次无故旷工的,予以谈话、两次无故旷工的予以扣除考核奖、三次无故旷工的予以辞退。

12、加分事项

1)根据专职网格员当月工作情况,对表现突出的网格员进行加分,加分奖励分别为奖励200元、100元,每月定期发放。每月加分名额不超过辖区网格总数的10%;

2)每月将加分情况及理由,向所有网格成员公示。

3)专职网格员上报至基层智治综合应用系统的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及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等有效信息,视信息重要程度予以每条5-10分的加分。特别重大信息或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实行一事一议一加分。

三、专职网格员的待遇及奖惩办法

专职网格员报酬由基础报酬、绩效报酬、奖励报酬及考核报酬四部分组成。基础报酬每人每月1950元;绩效报酬具体依据网格工作量如网格内出租房数量、重点场所数量、重点人员数、平安三率宣传、反邪反诈、流动人口管理、其他任务等(视上级要求作具体调整);奖励报酬为五星级、四星级分别额外获得奖励200元、100元,连续三个月无星扣100元,每月定期发放。年中、年终按考核情况予以适当奖励。

四、重大信息采集奖励

按照所报信息重要程度,实施分类奖励。

1)对网格员及时上报的各类违法犯罪(线索)行为及重大安全隐患、重大不稳定(如非法集会、上访、恐怖暴力事件等)因素等有效信息,经调查核实,视情况奖励100-500元/条,特别重大信息,可实行“一事一议”。

2)网格故事被省、市、区录用的,分别奖励1000元、500 元、200元。

五、专职网格员的退出机制

1)不服从上级指挥,消极怠工、工作推诿扯皮的。

2)不遵守保密规定,对工作纪律不敏感,造成内部信息外泄,产生不良影响的。

3)违法乱纪,受到法律法规处理或者存在失信行为的。

4)在其他单位有正常班兼职,影响网格工作的。

5)做出其他有碍网格工作,违反管理规定或影响政府形象

的行为或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6)在街道或者村组织的突击考核中评分为差的。

7)在巡查、整改等工作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情况,情节严重的。

8)各村反映较差,建议辞退的。

9)网格员考核得分连续三个月80分以下的或者连续六个月在星级评定中为0星的网格员。

10)因排查、化解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矛盾纠纷等一票否决项的网格员。

11)达到浙江省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网格员,特别优秀的另议。

出现以上情形的网格员(包括但不限于),将启动退出机制。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