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74/2024-158612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4-11-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黄岩区拟享受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的公示(第二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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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执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40号)文件精神,对上年度不裁员或裁员率在5.5%以内的,其中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实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将企业拟享受黄岩区2024年(返还2023年度)稳岗返还单位第二批名单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 联系单位:台州市黄岩区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4234312
台州市黄岩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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