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黄岩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024110号提案答复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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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晶晶、姜荣军、董林欣等3位委员: 你们在台州市黄岩区政协第十五届三次提案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设头陀小微园区的建议》(第2024110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小微园建设是推动工业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是破解小微企业发展空间瓶颈的重要途径。让小微企业入园,既解决了发展空间不够问题,又能集约利用土地。当然,小微企业园建设,绝不是简单地搞标准厂房建设,也不是“低散乱”企业的搬家堆砌,而应是通过规划引领、政策创新、模式优化、环境营造,赋予其内在生命力,打造传统产业升级、企业创业创新的沃土。 此次收到提案后,我局组织人员认真研讨提案中的建议,认为提案中在头陀镇建设一个小微园区的建议出发点很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但考虑到我区客观现状,短时期内启动建设有难度。下阶段,我们将结合提案相关建议和我区实际,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规划管理。按照“城市东融,产业西进”发展思路,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下阶段我们将到头陀镇实地踏勘,筛选具备建设小微工业园区条件的区块,若条件合适,会同规划、国土部门进行专题协商,明确各部门职责,供区政府领导参考,以便推动头陀小微园项目尽快落地。 二是明确产业定位。规定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项目其净地面积应在50亩以上,重点鼓励建设占地面积100亩以上的小微园。同时小微园须突出自身的产业特色,确定的入驻企业要与园区产业定位相吻合,在园区内有效形成产业集聚、产业协作和产业配套,从而促进小微园产业健康、良性发展。 三是强化建设管理。要采取措施,确保小微创业园项目及时落地,尽早开工,早日发挥效益。要进一步优化园区总体设计,按照现代制造业发展需求,同步推进园区交通、办公、生活等配套设施建设。 四是强化后续管理。严格合约监管,完善退出机制,确保小微园区真正成为企业的孵化器,切实发挥社会效益。 感谢你们对区经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 联系人:陈忠义 联系电话:13706562730 邮 编:318020 台州市黄岩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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