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30026771540/2024-15831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10-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2024年度区级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0-28 13:38   来源: 区司法局 字体:[ ]

区级机关各单位:

现将《2024年度区级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黄岩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2024年度区级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一、共性工作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采取各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外宣传。

(二)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三)持续推进宪法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

(四)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五)切实做好民法典宣传工作。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区有效实施。

(六)扎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宣传我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成果,总结提炼新时代乡村治理法治化经验,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探索编制公民法治素养基准通识地方版、行业版,鼓励普法责任制单位针对不同重点人群编制权利义务清单+法律风险提示+典型案例。扎实推进公民学法用法需求收集、普法资源推广使用、公民法治素养调查和数据收集等工作。

(八)组织开展年度履职评议活动。压实压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各单位各系统紧密结合本职工作有特色地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九)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抢占主阵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十)落实落深落细学法用法制度。各单位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年度学法不少于4次,做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二、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个性工作

(一)区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工委

1.协同开展“代表普法进万家”活动。

2.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全面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3.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企业财产保全信用评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

4.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题询问回头看,协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我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5.协同开展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观念。

(二)区政协社法民宗委

1.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展委员视察。

2.开展“送法律下乡”“送法律进课堂”活动,营造法治氛围。

(三)区委组织部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的中心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进党校、进课堂。

2.在浙里学习台州分院、浙里干部之家“我的学习”上线法律知识学习专题,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教育。

3.会同区普法办做好区管领导和区级机关各单位公务员年度法律考试。

(四)区委宣传部

1.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发挥融媒体平台作用,协调主流媒体做好法治领域宣传,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3.开展“最美”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工作,引导党员干部群众推选身边法治建设典型人物,树立法治标杆,以榜样力量凝聚法治正能量。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持续放大对党员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的教育作用。

(五)区民宗局

1.在全区宗教领域推进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争创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省级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2.举办宗教领域宪法日活动。

(六)区委政法委

1.充分发挥政法新媒体作用,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平安浙江”建设20周年、反邪教警示等宣传。

2.做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打造和合平安小单元以及和合善治矛盾纠纷品牌等工作,组织资深宣讲专家面向党政机关干部、社会群众开展法治宣讲。

3.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联合司法、教育、团委等相关部门,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和农村开展多维度、全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

(七)区人民法院

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等综合性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涉刑事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宣传;加强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涉民商事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宣传;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宣传。

2.加强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规定禁令的宣传。

3.围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等法院重点工作与新中国成立75周年、平安浙江建设20周年等主题主线,紧密结合法院特色亮点工作,积极深入基层一线挖掘案例素材,充分展示黄岩法院的务实举措和突出成果,回应群众司法关切。

4.结合“国际女法官日”“世界森林日”“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推出普法文章、发布典型案例、推介典型人物等多样形式、多种载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5.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与涉法问题,充分利用新媒体助力执行工作,提高群众司法获得感。

(八)区人民检察院

1.聚焦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主题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深化相关普法宣传。

2.围绕“四大检察”,坚持以案释法,形成示范效应。

3.开展2024年助企惠企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送法入企”,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4.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推动“检校合作”走深走实。

5.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媒介,健全完善检察全媒体矩阵,策划优质普法栏目,拓展公众普法广度。

(九)区教育局

1.建立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领导班子“法治微课”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学校领导班子学习内容,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学校校长、管理干部以及教师全员法治教育培训。

2.常态化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持续开展面向全区中小学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

3.宣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4.开展2024年全区中小学“学宪法讲宪法”活动。

5.开展“宪法活动周”和“宪法宣传月”活动(12月)。

6.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网上“宪法小卫士”活动,并在学校开展常态化宪法学习工作。

(十)黄岩公安分局

1.深入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公安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公安重点法律法规,深化以案释法、送法上门、送教进企等活动。同时,结合“1.10”人民警察节、“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系列主题宣传,不断浓厚全社会普法宣传氛围,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3.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深入开展“护航2024”专项行动和“百千万”计划,以“4.26”知识产权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为企服务提升月等活动为载体,强化对企业从业及相关重点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企业内防职务犯罪、外防经济犯罪侵害能力。

4.充分利用新媒体矩阵,紧密结合社会热点和发案形势,以交通安全、反诈防骗、共富共治生态警务为重点,积极开展普法直播、创作短视频,提高普法覆盖面。同时,利用公安办事服务窗口滚动播放普法短剧,利用群众上门契机开展宣传,认真履行公安普法责任。

5.立足公安本职工作,依托中小学校开展国家安全、毒品预防、人身安全、交通安全等主题安全教育,提升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水平。

6.建立健全常态化学法机制,推动民警利用碎片化时间开展自学自练,全面提升民警的学法精准度和覆盖面。

(十一)区民政局

1.宣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提高相关人群对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2.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广泛宣传,讲好救助故事,让老百姓知道“有困难找助联体”,让社会各界知道“想献爱心找助联体”,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救助的知晓度与参与度。

3.结合“六一”儿童节主题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晓度,全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凝心聚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4.宣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开展2024年“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普及慈善知识,弘扬慈善文化,使“人人慈善”的氛围更加浓厚。

5.线上线下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帮助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掌握家庭经营技巧,增强家庭责任感,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幸福。

(十二)区司法局

1.推进全区“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动全民普法。

2.开展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区管领导干部和区级机关各单位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十三)区财政局

1.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作财政预算读本,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解读预算报告,方便人大代表审议和社会公众监督。

2.深入实施“财会监督加强年”行动,开展财会监督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宣传教育。

3.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刊播转载学习宣传贯彻《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条款原文、释义解读等,在微信公众号开展“财助营商”主题宣传报道,开展“财助营商”政策法规知识问答活动,优化财政服务功能。

4.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新发布的财政法律法规,持续加大预算、会计、资产评估、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和“政企通”“政采贷”、电子票据改革等惠企惠民工作的宣传。

5.组织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班,编印财政《学法手册》,拓展财政干部学法渠道,丰富学法资源。

(十四)区人力社保局

1.突出企业用工管理和劳动者权益保障,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组织开展全系统“开工第一课”法治宣传活动。

2.面向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大力宣传《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关于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方便群众办事的规定和要求。

3.定期发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十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开展房屋安全普法宣传活动,重点突出《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进一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面向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和广大群众开展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城市运行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安全防范知识,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提供有力支撑。

3.开展历史文化保护普法宣传活动,重点突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条例》等法规的宣传,普及历史文化保护知识,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营造有利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社会环境。

(十六)区交通运输局

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公路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普法宣传。

2.通过“交通大讲堂”“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执法现场普法宣传等形式,加强安全生产、运政、路政、交通工程建设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3.推进“以案释法”工作,通过官网、官微等互联网媒体发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十七)区农业农村局

1.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党建统领、“三治融合”、数智赋能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协同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2.围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台州市共富工坊建设管理规定》等新修订法律法规宣贯工作,推动法律法规进农村。

3.结合农业“绿剑”系列执法行动,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化以案释法工作。

(十八)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等文旅法律法规宣传。

2.开展《台州市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宣传活动。

3.定期发布文化市场警示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宣贯工作,以典型案例警示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教育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

4.鼓励开展法治主题文艺精品创作,开展“送法下乡”、文艺演出、人文大讲堂等活动。

5.利用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节点,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

(十九)区卫生健康局 

1.贯彻落实《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浙江省中医药条例》《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新制修订的法律法规,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水平。

3.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能力和水平。

4.积极利用卫生日、相关疾病防治日(周)等时间节点和义诊等活动,推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推进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互联网平台普法阵地建设及普法队伍建设,推动建立“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月市场监管领域普法活动。坚持将宪法普及与普法工作相结合,宪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融合,让宪法信仰植根人心,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2.扎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3.积极开展普法基地创建、微视频制作。积极参与省市场监管局“全域法宣基地建设”行动,争创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积极制作“普法微视频”,将优秀作品推荐至区普法办和市市场监管局。

4.突出“主题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重要时点,贴近群众所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质量月”、“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宣传周”、“化妆品宣传周”等主题普法活动,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5.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数字化建设。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大力开展“数字普法”活动。积极拓展门户网站、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积极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系统执法工作成果,强化网络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系列宣传,全面提升网络普法影响力和覆盖面。

6.持续提升系统干部法治思维能力。通过机关学习会、学法考法、法治培训、执法大比武等活动,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研究执法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升市场监管系统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二十一)区总工会

1.启动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专项行动,广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2.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为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3.深入宣传劳动争议调处法律法规,加强与司法、人社、检察院、法院协作联动,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

4.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宪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工会法,以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5.发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等典型案例,借助“班前十分钟”活动开展以案释法。

6.深化“职工说法”品牌,推动“职工说法”活动形式创新。

(二十二)团区委

1.开展“持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行动(2024-2025年)”。认真落实《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工作,通过“领航”“引航”“育航”“护航”四大行动,引导青少年从小筑牢法治理念根基,提升法治运用能力,培育具有良好法治素养的时代新人。

2.开展“浙礼小青”志愿助企行动。依托行政服务中心、村(社)便民服务中心等阵地,组织动员助企志愿者工作队伍提供惠企政策宣传、“代跑代办”等服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人力资源招引、财税申报、知识产权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等方面实际问题。

3.开展“平安有我”社会治理系列活动。依托青年普法志愿宣讲团、青少年事务社工、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等队伍,培育优质普法志愿项目、深化四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结对帮扶、提升“益心为公”项目助力社会治理功效。

4.持续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六一”国际儿童节等关键时间节点,系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5.深化“12355自护教育”及“权益岗在行动”专项行动。结合“三禁三防三自”“开学法治第一课”等活动,围绕防校园欺凌、防药物滥用、防电信网络诈骗、防网络暴力等方面开展专项普法自护教育,提升青少年的自护意识和能力。

6.提升新媒体平台普法能力。建强团属宣传矩阵,不断加强普法内容供给,扩大平台辐射面。

(二十三)区妇联

1.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2.开展“法助营商环境”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围绕妇女权益保护、反家暴、反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等与妇女儿童和家庭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等方面,以基层自由点单形式,深入妇儿驿站、文化礼堂、企业等为广大群众和家庭进行普法宣讲、咨询等。

3.继续发挥好12338妇女热线作用,发挥12338维权专家团等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为有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家庭教育等需求的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公益性普法维权服务。

三、其他区级单位个性工作

(二十四)区委改革办

1.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员干部专题培训等方式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

2.扎实推进《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将《条例》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安排、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内容,组织编写《条例》单行本、宣传海报、短视频等宣贯解读材料,深入开展宣传普及活动,在全区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3.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专题培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系统优化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经济生态环境、人文环境。

4.贯彻落实《浙江省改革工作领域容错细化清单》,督促全市改革系统把容错纠错的着力点放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上,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推动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

(二十五)区委编办

1.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开设专栏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不断提升编办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2.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和机构编制规定的宣传培训、贯彻落实,推动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

(二十六)区信访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下访接访,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

2.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全区印发推广使用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编印群众信访“七不得”、信访工作要“七要七不要”宣传手册,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诚信信访,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3.深化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加强基层征集站点建设,扩大征集覆盖面,通过专题征集、主题征集、“金点子”评选、案例展示等方式,提高征集质效,助力社会公共服务、基层治理、公共政策整体性优化。

(二十七)区委老干部局

1.紧扣中秋、重阳等时间节点,结合老干部走访慰问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2.依托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和数字化系统应用,引导离退休干部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参与法治主题志愿服务实践,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3.充分挖掘全区离退休干部法律服务团,加强团队建设,做实为老法律服务工作。

4.充分运用老干部工作部门信息宣传平台阵地,深入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阐释工作。

(二十八)区发展和改革局

1.通过列入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法治机关建设年度责任清单等方式,深入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重点做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通用版)》等学习宣传。

2.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

3.做好安全生产、民生价格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4.组织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学习宣传。宣传贯彻《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

(二十九)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1.持续做好经信和科技领域法规条例的学习宣贯工作。加强《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宣传贯彻,推动《条例》宣传扩面提效。积极部署和开展《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宣传活动,普及政策法规、介绍履约管理工作。加大《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宣传力度。

2.面向科技创新主体和科技工作者,组织开展创新政策法规巡讲。落实“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工作任务,重点开展园区法律培训与服务。

3.举办科技活动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科学普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4.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持续开展经科领域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三十)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局

1.统筹开展自然资源主题日法律法规宣传。抓住“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世界海洋日”“测绘法宣传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点,做好自然资源各领域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2.持续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和政策法规宣贯。加强土地征收、信息公开、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诉源治理,通过典型案例编撰评析、分析与研讨等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法治意识,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3.利用浙江自然资源网络课堂学习平台、省自然资源领域法规政策文件数据库、省自然资源领域典型案例数据库等,强化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

4.抓实抓好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建设和最佳自然资源法治实践评选。推进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建设,建立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自然资源普法平台。

5.积极做好新修订的自然资源法规政策宣传。根据法律法规出台时序,有针对性地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国家、省自然资源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三十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

1.加强生态环境领域重要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2.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加强典型案例解读,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指导和规范作用。

3.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六五”世界环境日、浙江生态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为契机,结合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绿色系列创建等,开展全民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三十二)区水利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围绕习近平总书记“3·14”讲话十周年重大节点,建设水利宣传阵地,形成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的热潮。

2.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系列活动。

3.学习宣传贯彻《节约用水条例》,落实重点用水领域水效提升工作。

4.学习宣传贯彻《农村供水保障办法》,实施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保障农村居民用水权益。

5.组织开展水法规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水利领域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素养。

6.依托省水情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水法治教育活动,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不断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三十三)区商务局

1.组织开展外经贸法律服务月活动。

2.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专项宣传,强化粮食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意识,增强社会大众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法治观念。

3.结合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相关涉粮政策制度宣传。

(三十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学习宣传,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军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2.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教育培训工作。

3.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八一”建军节、退役返乡季等特定节点,面向退役军人宣传退役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褒扬奖励、帮扶解困等政策。

4.持续推进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托退役军人服务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课堂和普法宣传活动。

5.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归集整理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和成熟经验。

(三十五)区应急管理局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核心,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工作。

2.利用“安全生产月”“3·19”森林消防宣传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应急特定节点,有针对性面向各类群体,组织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应知应会”等系列普法活动。

3.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加强普法宣传。

(三十六)区审计局

1.深入推进《浙江省审计条例》《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法规制度的宣传贯彻落实,组织审计人员广泛学习宣传,熟知法规具体规定,并将法治宣传工作与审计执法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特定人群、特定领域的针对性普法,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普法成效。

2.持续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开展“四个一”行动全面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强化审计现场管理,加大审计质量检查频次及力度,促进广大审计人员强化依法审计意识,严格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3.组织开展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利用门户网站等平台,结合审计项目实施、审计信息公开等工作,加大审计法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对依法审计的认同感。

(三十七)区统计局

1.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通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通过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3.举办统计法治业务培训班,加强对统计法治人员的培训,提升统计法治的宣传能力、执法能力和管理能力。

4.丰富统计普法形式和方式,将普法融入统计执法全过程,通过新媒体平台,综合运用动漫微视频、法律知识解读、法律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拓宽普法受众面、提升普法效果。

(三十八)区机关事务中心

1.做好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2.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协助相关单位办好“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进机关活动。

3.开展《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系列宣贯活动、公共机构节能相关条例宣传贯彻活动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宣贯活动。

4.积极拓展普法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学习宣贯机关运行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三十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更好地发挥行政执法服务、引导、规范、治理的价值功能,助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常态化宣传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法律法规,重点开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公共意识,激发参与管理的热情。

3.积极推进“以案释法”,加强执法案例指导。

(四十)区红十字会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2.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形式多样的《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宣贯活动。

(四十一)区税务局

1.大力宣传各类税费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加强税费政策解读工作,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多维度办税缴费咨询辅导、税收普法宣传服务。

2.开展第33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大力开展税收普法宣传。

(四十二)区气象局

充分依托新媒体平台,重点在“3·23”世界气象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纪念日期间开展气象法治宣传。

(四十三)区融媒体中心

1.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依托自主传播平台,采用新闻报道、专题专栏、融媒产品等丰富形式,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推广,抢占主阵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切实做好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报道工作,全面营造宣传宪法的氛围。

3.积极策划具有黄岩传媒特色的社会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普法责任制要求,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创新宣传方式和载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


黄普办〔2024〕4号关于印发《2024年度区级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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