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黄岩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建议答复的函 | ||||
|
||||
李浦军代表: 你在台州市黄岩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切实促进本土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新、实现共同富裕等多个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相较于其他经营主体,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总体偏弱,面临诸多困难,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多措并举、优化关键要素资源配置,助力企业发展。 此次收到提案后,我们认真研讨提案中的建议,认为提案中的建议出发点很好,现答复如下: 一、拓宽和破解本土企业发展用地空间要素 (一)规划引领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已根据新一轮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划定规则,为黄岩工业拓展预留了空间指标。在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新增了工业用地布局。谋划黄岩未来工业拓展空间,建议各乡镇街道积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永农和建设空间进行科学整合,为将来黄岩工业发展预留空间。 (二)做好重点产业保障用地。对符合工业企业标准的企业按照区政府的重点工业项目用地政策执行。目前,招拍挂出让工业用地,对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优先安排,实行差别化供地,出让起始价为60万元/亩;对符合《台州市先进制造业产业目录(2016)(试行)》(台政办发〔2016〕70号)的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下阶段,计划全区年度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40%,50亩以下的中小企业用地比例不低于40%。 (三)灵活确定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根据工业项目产业类型、生产经营周期等因素,采用弹性年期出让、先租赁后出让等方式,以及“工业+科研”、“工业+商业、办公”等方式灵活确定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 (四)鼓励存量工业用地改造。鼓励企业实施改造,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利用效率和容积率用于企业自身工业生产的,不增收土地价款,并按规定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联合成片集中改造的工业用地项目,涉及出让终止期不一致的,可按出让终止期最长一宗土地重新确定出让年限,补交差额年限土地出让金。重点推进江口区块存量工业用地、低效工业用地出让工作,做好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加大和优化成长型企业孵化平台建设 (一)加大对成长型企业的扶持力度。想方设法从金融、技术、人才、项目等方面对入园企业发展予以政策倾斜,不断培大育强、做优做强。截至目前,我区已建成小微企业园22个,占地面积为167.4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56.44万平方米,其中省级认定园区10个,包含4个三星级园区、1个4星级园区,2个数字化示范园区,入驻企业463家,其中规上企业46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5家。 (二)继续大力推动小微园区建设。推进院桥繁荣科创园、沙埠工业园、高桥联丰螺屿绿色产业园等项目,依托我区模塑、汽摩配等产业特色,布局规划主导产业,牵头指导属地政府和园区制定入园指导意见,设定园区的准入条件、房租奖惩、入驻流程等条件,对于一些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税收贡献大的小微企业采取用地用房优惠政策。帮助解决成长型小微企业入园问题。 (三)积极提升园区运营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乐成模塑工业园、新顺中小企业创业园等星级园区、市级示范园区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园区搭建校企合作、金融投资服务、科技创新服务、人才服务、政务服务等平台,对入园企业实行“保姆式”配套服务,满足小微企业解决融资、技术、用人需求,提供创业指导、管理咨询、项目申报等辅导,促进小微企业集聚发展。 (四)深挖“小升规”潜能,助力小微企业蝶变、走“专精特新”道路。通过及时宣导政策,普及“小升规”、“专精特新”的有关条件,让更多企业了解政策,增强升规意愿,确保“促升规、稳在规、防掉规”,不断充实“专精特新”梯度创建后备资源。 三、重视和强化留商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一)发挥产业基金撬动作用助力本土经济。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对于留商政策,相关单位牵头组织编制专项基金组建方案,由国投集团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与项目投资标的方的谈判与交割。以明确参股子基金返投比例为抓手,加大对本地优质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项目的运行效率,强化基金存续期的监管和服务,赋能被投企业。 (二)聚焦战略发展方向精准投资促成长。根据全区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针对不同的产业,推出功能定位不同、覆盖企业发展全周期的基金矩阵,鼓励和支持企业做强主业,进一步增强企业自身的造血能力和创新活力,推动优质企业发展,实现对本土产业经济的快速助力。 感谢你对区经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 联系人:陈忠义 联系电话:13706562730 邮编:318020 台州市黄岩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3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