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58/2023-153124 | 文件编号: | 黄高政〔2023〕23号 |
发布机构: | 高桥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3-04-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转发《全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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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办、各村及各有关单位: 2023年3月27日,我区北城街道发生一起居住出租房(自建住宅改建)火灾事故,事故造成3人受伤。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高桥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请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落实。
黄岩区高桥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3日 关于印发《全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有关部门: 2023年3月27日,我区北城街道发生一起居住出租房(自建住宅改建)火灾事故,事故造成3人受伤。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监管责任,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有效改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条件,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深化平安黄岩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和谐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摸清底数夯实基础。全面摸清本地区居住出租房和居住人员底数及实时动态信息,准确采集登记信息,力争信息采集准确详实。 (二)专项整治违法租赁。整改、查处居住出租房不登记、不报备以及违法、违规租赁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 (三)着力整改突出问题。逐户排查居住出租房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整治一批不符合条件的居住出租房,查处、打击一批违法、违规经营的房屋租赁行为,使居住出租房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重点对存在“否决项”的隐患进行整治。 (四)建立健全管理新机制。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常态排查、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确保居住出租房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整治对象和标准 整治对象为全区范围内的居住出租房,以10人以上出租房(含具备10人以上租住条件的)作为整治工作重点。期间,对流动人口较多,以自建住宅改建为主要形式的北城街道、新前街道、江口街道、院桥镇进行挂牌整治。其他乡镇(街道)结合本地区实际,各自挂牌整治不少于一个村(居)、社区。属于部门公房用于居住出租的,由各部门负责排查整治。 整治标准参照《居住出租房等“五大”领域消防安全整治要求》(附件1)执行。 四、整治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至4月15日)。要加强对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重点抓好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实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至6月15日)。要广泛发动基层力量,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的原则,集中精力对本区域的居住出租房开展全面排查登记工作,摸清居住出租房底数和人员居住底数。督促出租人主动开展居住房屋出租登记、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期间,要同步开展居住出租房的排查整治,做到边查边改,建立隐患整改清单,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要督促房东与租户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三)验收总结阶段(6月16日-7月10日)。要对整治完成的出租房及时组织验收,将相关验收报告和材料报区消安委办居住出租房组备案(联系人:管安聚,联系电话:1*******7),区消安委办将根据各地上报材料进行实地抽查核验。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整治是有效遏制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的实际行动,是实现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承担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行政区内整治工作的统筹领导,组织工作专班抓好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整治目标,加强行政执法,建立安全隐患抄告处理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凡居住出租房屋发生火灾事故或存在否决项问题的,经倒查后发现有排查、整改不到位或漏报、瞒报等情形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教,注重长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要深入村居、企业、学校等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报警、疏散、逃生、自救常识;要加强居住出租房屋火灾等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开展自查自纠,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对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指导督促重点区域、重大隐患的集中整治。同时,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区消安委办也将通过督考的形式
附件:台州市黄岩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评分表
台州市黄岩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附件: 台州市黄岩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评分表
备注:1、表格按100分制检查计分,达标建设镇(街道)85分以上(含)视为合格。2、否决项第8条注释: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明火厨房,其使用储存量建议单间不超过30kg、集中房间不超过100kg,并应靠外墙设置自然通风窗户,厨房门应为防火门或者钢制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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