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68/2024-114458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院桥镇 | 成文日期: | 2024-01-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3年院桥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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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院桥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2023年,院桥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落实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各项任务,认真贯彻上级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精神,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强化法治理念的培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工作,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提升政府涉法事务保障能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院桥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重要议事范围,成立了以院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院桥镇镇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同时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明显提高,推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项工作在院桥镇落实落地。 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构建协同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为核心,坚持“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协同高效、综合集成”理念,建立健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系,形成站所大整合、队伍大融合、执法大片区的“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目前已建立院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拥有独立办公大楼一处,队长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兼任,副队长3名、专职法治员1名,本单位兼职队员44名,其余执法人员除公安机关外,全区其他行政执法单位均被纳入“县属乡用共管”体系,实现了专职执法力量下沉我镇。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贯彻执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行政决策程序。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公众有权查阅,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家进行 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做到及时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在决策过程中都要进行合法性论证,并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内容,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 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全年涉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完成台州鉴洋湖城市湿地安置区块鸡笼山村农民房征收工程,台州鉴洋湖城市湿地安置区块前后郑村农民房征收工程,院桥镇横泾后岸村给水管线改道工程等民生项目,均已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效果良好。 三、全面推荐依法行政 1.提升院桥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工作机制,关于印发《院桥镇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图、工作指引》的通知,明确党政办为审查机构,抓好主体、依据、权限、程序、内容等关键环节,落实审查。落实外聘政府法律顾问机制,选聘浙江桔洲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为政府法律事务提供专业支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制和联合审查机制,完善审查工作环节。明确审查范围,把牢审查关,规范登记审查事项,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审查情况一目了然。及时掌握审查动态,做好审查计划,理顺审核关键节点,最大程度降低法律风险。落实报备机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关键节点,按程序公开,并做好审查工作。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配套制度。强化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征求、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法定程序,审查制定主体。强化法律人才培养,通过院桥镇聘请法律顾问形式充实审核力量,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专业人员作用,逐步开展审查工作,提升审查质量。探索拓展审查范围,将重大涉法涉诉案件处理、影响社会民生和群众重大利益事项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 2.构建院桥镇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对于征地、拆迁、拆违、环境整治等重大执法活动中的风险进行评估与预判,从源头上避免行政争议的产生。对于已产生的行政争议进行全面排查和分析研判,提炼类型化的行政纠纷起因,并在后续提高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充分利用院桥镇社会治理中心、司法所资源,建立行政争议有限导入调解工作机制。2023年院桥镇综治办调节案件量600多次,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优化行政执法理念,做到科学执法、精准执法、和谐执法。 四、抓好重点人员普法,引领全镇干部群众守法。 首先以提高执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坚持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由分管政法副书记牵头,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其次以农村“两委”干部、农民群众和外出务工人员为重点,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每月党员学习会议、村干部民主生活会,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培训,以此达到提高村民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农村事务能力的目标。2023年度在全镇范围内重点学习和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禁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精神。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励。 (三)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本地区具体工作中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将法治建设列入单位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与乡镇中心工作相结合,制定实施单位工作规则和内设机构管理制度,构建管理科学、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标准化制度体系:执法流程严密、程序规范、裁决公正、行为文明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推进严格规范、阳光廉洁政府建设。 六、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首先,法治观念有而不强。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直接影响着乡村法治建设的进程和水平,尽管近年来物质文明的不断完善,法律教育和宣传力度逐年加强,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但客观上,受传统农耕文化的影响,一些偏远村居农民法治观念“有而不强”的问题依旧制约着基层的法治建设。其次,法治人才有而不优。虽然经过多年努力,农村法治队伍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但仍未解决“优不优”的问题,农村理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综治站点等村级组织都可以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但这些组织普遍缺乏专职法律人员,工作人员大多由“村两委”成员构成,缺乏系统、专业的法律知识,尽管建立了“律师驻村”、“法官驻村”机制,但普遍存在“一对多”、“岗在人不在”现象,无法提供真正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七、2024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针对存在问题,我镇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改进,采取更加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深入开展,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 (一)提高工作认识,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提高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明确院桥镇的法治建设工作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前提与基础。要在全镇范围内统一认识、凝聚合力,按照法治化综合改革整体工作目标,继续扎实、稳步推进各项细分工作,提前制定2024年院桥镇法治建设目标,进一步提高院桥镇的依法行政水平,确保镇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二)提升队伍素质,提供人才保障。要进一步充实镇、村社法治人才力量,加强法治人才储备,畅通法治人才交流机制,为院桥镇进一步提高法治化水平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完善履职制度、激励机制,持续推进院桥镇 合法性审查、综合治理、行政执法等各项工作。 (三)压实主体责任,改进工作方法。在法治化综合改革工作中,及时吸取经验教训、有效总结反思,在未来工作中进一步提质增效。聚焦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项目化分析不足、指标化明确缺陷,勇于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推动院桥镇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 (四)强化法治宣传,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为行政执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继续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综合运用党工委、人大监督和政府督查、内部自查以及媒体和群众监督等方式,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工作的监督力度,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严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提高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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