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04/2023-127650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温馨提醒】暑假期间,请理性看待、慎重选择校外培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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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家长朋友: 暑假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切实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让孩子度过一个健康、平安、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现就暑假校外培训温馨提示如下: 一、正确认识暑假生活 暑期是孩子们缓解学习压力、放松心情的黄金时段。休息是为了再接再厉,给大脑充电是为了更好地迎接新的学期。家庭活动是培养全面发展孩子的重要途径,通过与父母一起度过愉快的时光,孩子们不仅可以获得家庭的温暖,还能培养多样化的兴趣爱好。家长们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加强亲子互动,指导孩子加强自主学习,引导孩子规律作息、锻炼体魄、培养兴趣、参与实践,切实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 二、坚决拒绝违规培训 我区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机构均已平稳退出,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都属于违规培训。请自觉抵制以“幼小衔接”“小升初”“初升高”“研学”“夏令营”“托管班”等名义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以及“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夏令营”等隐形变异的违规学科类培训。 三、理性选择非学科培训 暑假期间,如您的孩子确有需求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请在充分了解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场地条件、师资条件、收费情况、培训时间的基础上慎重选择证照齐全的合法机构。 一要看证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同时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发放的审核意见书。 二要看师资。机构所聘从事培训的教师必须具备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或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并张贴在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 三要看收费和时间。收费项目、标准等应在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公示。全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四、谨慎支付培训费用 家长朋友在缴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购课、交费、退费、消课,不可将钱转账到个人账户或是机构对公账户,不可受机构诱导使用分期贷款缴纳培训费用。 二是要避免一次性缴纳(或拆分合同缴纳)超过3个月、超60课时、超5000元总额的培训费,自觉抵制“折扣”“赠课”等促销行为。 三是要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修订版)。对培训服务、培训收费、权利义务、培训退费、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 四是缴费后须向培训机构索要正式缴费凭证,且缴费凭证必须和培训机构名称一致。 五、确保校外培训安全 为了培训期间的安全与健康,请家长们务必选择符合国家消防规定、培训场所安全的合规机构,不去“无证无照”机构或其他违规机构参加培训。 如您发现校外违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教育、文广旅体、科技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投诉及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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